北角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的男子日前涉嫌襲擊家人,被警員開槍擊斃,家屬下午手持死者遺照到警察總部外請願。死者太太表示,與警員通電話期間,多次要求不要開槍,認為警員當時可以使用長棍、盾牌、胡椒噴霧等,或派出談判專家,她又質疑即使警員開槍,為何不射向手、腳、肚等其他位置,對報警感到後悔。
死者太太又指,報警是希望得到警員幫助,而非開槍射死丈夫,當晚警員向她表示環境安全及可以離開房間後,見到丈夫滿身血,她想搶救亦被警員制止。死者哥哥表示,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又提到案件會交予死因庭跟進。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早前回應事件時表示,警方有非常嚴謹的使用槍械守則,警員亦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蕭澤頤說,當天事主雙手分別持剪刀和菜刀,警員當時已重複警告,希望對方冷靜並放下武器,但在突發的電光火石之下,事主突然衝向警員,當時最近的距離只是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