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中環發生鬧市槍擊案,槍手至今逍遙法外,警方其後懸紅25萬港元,呼籲市民提供涉案手槍或槍手下落及消息。警方今午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本港一直對槍械及彈藥有嚴格規管,為確保持牌槍械經營人、射擊會及槍械管有權牌照持有人按照法例及牌照條件管有槍械,警方於過去一個星期進行了近百次巡查,檢查有關持牌人的槍械及彈藥數量,以及營運方式是否符合法例要求及牌照條件,並提醒所有持牌人須嚴格按照法例要求及牌照條件管有槍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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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除非持有由香港警務處所發出的牌照,否則不得管有及以生意或業務的方式經營槍械或彈藥。 警方審批相關牌照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是否為獲批給牌照的適當人選;申請人是否有好的理由持有牌照;向該申請人批給牌照一事,會否因為公眾安全及保安理由而遭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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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龍 冇料到,出糧又記得🤬🤬🤬
2022年06月24日16:32
煜 破案又死狗
搵唔到又高潮
查實咪又係打份工
唔洗心理咁崎型🤷🤷🤷
2022年06月24日12:35
............ 什麼效率?揾警犬去聞下啦
2022年06月24日11:59
KL 通常咁耐都查唔到多數係自己人做☺️☺️
2022年06月24日11:37
Ricardo 鄧炳強頂咗個廢柴冇耐就升咗職,又嚟返個得把聲嘅做一哥
2022年06月24日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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