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許多影視的作品,也一定會加這個聲明上去,只是到底由何時開始,出現這個習慣呢?又為何必須要這樣加進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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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真事改編電影
這件事,不得不從20世紀俄羅斯的魔僧拉斯普丁說起。拉斯普丁這人實在是話題十足,由歷史到神秘學,由卡通影片(例如:真假公主)到電影(例如:皇家特工),您也總會看到他的影子。
當年就是因為他懂巫術,又準確地預言出俄羅斯的旱災,以及治好了沙皇的兒子,因此一直也受到沙皇的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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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後來由於他的醜聞愈來愈多,也對皇室的干涉愈來愈大,不久,他便給一位親王(費利克斯·尤蘇波夫)毒殺了,而這位親王與他的太太(艾琳娜·亞歷山德羅芙娜公主)也被流放到巴黎。
沒戴頭盔結果賠償12萬美金!
16年過去了,有人將這事拍作電影,名為《參謀長與皇后》。當然為免影響到當時人,劇組人員已經修改了部分劇情。只是,電影一上映,這位住在巴黎的親王,便知道電影是在影射著自己,後來他向電影商提出訴訟,索回12萬美金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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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電影公司便學乖了,以後的影視製作人也學乖了,往後無論製作甚麼電影,也一定要加上「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戴著頭盔,
否則惹上官非,就真是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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