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訂「港版國安法」草案條文,將針對4種行為訂立條文,包括針對禁止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勢力干預。其中禁止「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兩項條文,是與香港特區政府於2003年提出的《基本法》第23條草案其中2條條文重疊。
不過,第23條草案內的的「顛覆」行為是針對「顛覆中央人民政府」,但在「港版國安法」內的「顛覆」行為是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意味顛覆罪除了涵蓋顛覆國務院外,將同時針對人大及中央轄下的其他部門,地方機關,亦包括顛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範圍較第23條更廣。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至於第23條草案餘下5條條文,包括叛國、煽動叛亂、外國政治團體在香港特區政府進行政治活動、竊取國家機密,以及本地政治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聯繫,均沒有被納入「港版國安法」草案內。
東網網站 : https://on.cc/
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John Pang 其實冇分別,到時任佢UP
全部都係係1D虛幻無實既條例
總之佢話你有罪就有罪
冇罪都捉你禁錮再教育
2020年05月24日02:04
Matt 係咪會追溯返共匪癲覆民國政權?
2020年05月23日23:40
/\lan🦁 圖中藍色係23條定港安法? 一陣藍色圓是23條,一陣藍色長方形係講港安法。個圖設計是否有誤導?越睇越亂
2020年05月24日01:43
武漢搞成咁,仲搞到全國成身蟻,湖北班官點都算顛覆國家政權了吧?搞左咁大獲嘢出黎成班官都冇事,後台硬過鑽石啦~
2020年05月24日02:30
chiuichi 冇分别,話你係就係。冇法法、冇廉政,香港已淪陷,
2020年05月24日05:3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