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與港鐵則完成票價調整機制檢討,修改了因應事故而罰款的服務表現安排,由以往累積一整年事故罰款,港鐵才於翌年以每程3%車費折扣方式回饋乘客,變為每累積滿2,000萬元事故罰款,港鐵便會選一個指定周末舉辦半價乘車日回饋乘客。根據當局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文件,港鐵今年首兩個月已發生兩宗延誤達31分鐘或以上事故,各被罰款100萬港元,累積罰款額為200萬港元。
上述兩宗須罰款事故分別發生於今年1月13日,將軍澳綫信號系統出現故障,事件被當局定義為基礎設施故障。第2宗則發生於今年2月12日,觀塘綫一列往黃埔方向列車駛入九龍灣站時,近車頭位置一道自動月台閘門冒煙,事件被當局定義為站內機件故障。另外,任何鐵路事故若影響列車服務延誤8分鐘或預計延誤達8分鐘或以上,根據現行鐵路事故通報機制,港鐵須於事故發生後8分鐘內通報運輸署。今年截至2月,港鐵發生在共控制範圍內服務延誤達8分鐘或以上的事故有15宗,全部涉及機件故障。
此外,因應港鐵沙中綫工程做錯甩漏事件,當局擬成立鐵路署,加強對鐵路規劃和項目推展的監管、優化鐵路安全的規管,以及監督新的跨境和本地鐵路項目的規劃和推展工作。該部門原定於2022至23年度成立,但至今仍未成事。當局解釋,考慮到北部都會區鐵路項目的發展,正審視成立擬議鐵路署安排以配合推展各個鐵路項目。
擬議的鐵路署成立後將設有317個職位,每年整體薪酬撥款為3.061億港元。在這317個職位中,206個職位及59個職位分別由路政署鐵路拓展處及機電工程署鐵路科調派至擬議鐵路署,涉及每年薪酬撥款分別為1.979億港元及6,220萬港元;另有52個新職位則由擬議鐵路署開設,涉及每年薪酬撥款為4,600萬港元。擬議的鐵路署的預計每年營運開支約為1.273億港元,但不包括薪酬撥款。擬議的鐵路署將設「鐵路拓展處」和「鐵路規管處」。鐵路規管處下設100個職位,每年薪酬撥款為1.036億港元,負責推展優化鐵路安全規管制度,並繼續執行現時就營運中的鐵路、電車、山頂纜車和機場旅客捷運系統的鐵路安全規管、為鐵路項目進行安全及良好評估,以及監察港鐵落實大型資產更新工程的安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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