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陳郁茹/新北報導】家中寵物已接受絕育手術了嗎?新北市動保處今(4)日表示,設籍在新北市的飼主只要帶寵物前往合作院所進行絕育,並確認犬貓已施打狂犬病疫苗、晶片植入及寵物登記,即可申請「113年犬貓絕育補助」,該計畫於今年11月底截止,請民眾把握機會。
絕育補助有限資格? 動保處說明申請方式
為降低流浪動物繁殖衍生的問題,同時鼓勵飼主為寵物絕育,新北市動保處指出,每年補助6千隻以上家犬貓及流浪犬貓執行絕育或TNVR(誘捕、絕育、注射疫苗、放回原地Trap Neuter Vaccinate Return)。根據農業部每2年調查流浪犬族群數量,新北市自民國107年1萬2,202隻下降至111年為1萬920隻,已達到控制流浪犬族群及逐年數量有下降趨勢。
關於「113年犬貓絕育補助」,新北市動保處說明,補助資格不限寵物品種或混種犬貓,只要設籍新北市犬貓飼主皆可帶犬貓至與動保處合作的轄內動物醫院進行絕育手術,並有113年狂犬病疫苗證明、晶片及寵物登記即符合申請資格。
新北市動保處補充,今年不僅增加絕育補助預算,還優化絕育補助系統網站,讓民眾可線上申請更快速便利,申請後約可於2個月內收到補助款,家犬貓每隻補助600元(公)及1,200元(母),動物之家認養犬貓及浪犬貓補助1,000元(公)及2,000元(母)。
補助申請資料有哪些? 未完成絕育恐挨罰
針對補助申請相關資料,新北市動保處提到,申請補助須有動物術前或術後照片,如不符合規定及未附寵物認證卡,將無法補助,絕育補助術前照片需有動物正臉及病歷卡板,術後照片需有動物正臉,身體側躺露出手術縫合處並附已取出之器官(睪丸或卵巢子宮)及病歷卡板。寵物認證卡可至動保處或動物之家現場取得,或線上上課完成時數後可取得寵物認證卡。
新北市動保處公告,113年補助將於11月底截止收件,請民眾把握機會申請。若飼主經查獲未替犬貓完成絕育或申請免絕育者,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8款規定,將處以5萬至25萬元罰鍰,經限改未改善並得按次處罰。
最後,新北市動保處強調,民眾為自家寵物或協助流浪犬貓絕育,可以繼續控制及減少流浪犬貓數量,另外也能減少寵物罹患生殖系統疾病及部分癌症的風險。
# 首圖來源/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