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在開通前,於前年5月爆出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醜聞,有實驗室職員涉以金屬柱等物品代替混凝土進行測試,以令有關測試結果符合要求,最終政府要額外耗費逾5800萬港元補救。懷疑涉事的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當中19名實驗室男職員遭廉政公署起訴,7人已認罪受判。另12人受審被裁定罪成,今(11日)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6人判囚3至24個月,4人判囚2至8個月准緩刑兩年,餘下2人被判社會服務令。
法官表示,雖本案不致港珠澳大橋有安全問題,但政府就造假事件需耗資逾5000萬港元,重新勘察及測試以釋除公眾對安全問題的疑慮,故具嚴重性。案中不認罪的被告包括前工地實驗員余維德、李詠暉、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葉德杰、吳汶鴻和張嘉明,以及前實驗室助理員謝德禮、李志勤、陳志成和郭文輝,眾被告均是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Jacobs China Limited)的前職員,年齡介乎23至59歲。
法庭的量刑因素,包括被告犯案時段或造假文件的數量,亦考慮個別被告的背景。12名被告的職位只是技術員或助理,法庭認為他們非主動犯案,受上司壓力,加上工作繁忙及時間緊迫才犯事。
獲緩刑的被告謝德禮被證明在犯案時,獲醫生開給抗抑鬱藥物,顯示他當時的精神狀態不佳,犯案時受抑鬱病影響。謝雖涉19套造假文件,惟法庭認為謝因勤力工作,替懶惰的同事辦事,才致造假文件數量較高。
其餘獲緩刑及社會服務令的被告,法庭考慮他們的造假方式只是更改實驗時間,沒有使用替代品做實驗,大大減少風險系數。其犯案時段亦僅1天,造假文件只有1至3套。
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65歲)和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吳啟堯(64歲)等7名被告,早前已分別承認串謀欺詐罪和使用假文件罪,麥的刑期最長,需囚32個月,其餘6人均被判監23至21個月。被告吳啟堯為主管級,主導執行造假工程,指點員工造假,犯案情節嚴重,惟他轉做污點證人,給予法庭實際幫助,獲刑期扣減至囚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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