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達通申領政府電子消費券,仍未領取第三期1000元的市民要留意,只要於上月31日前累積合資格消費滿4000元,即可於今日起拍卡領取。
今日放發的是第二輪八達通1000元消費券。至於第三輪將於2月16日發放,市民如希望在當日取得消費券餘下的1000元,則必須於1月31日或之前累積夠4000元合資格消費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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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1月31日或之前仍未累積夠4000元「合資格消費」,便需再等待下一輪發放期,即3月16日。
領取途徑:
1.八達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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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 - 具備近場通訊功能(NFC)
iOS - iPhone 7或之後型號,並已安裝 iOS 13或以上,或已連接八達通流動讀寫器
2.零售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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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指定零售店對店員揚聲「想領取消費券」
7-Eleven、OK便利店和惠康(包括Market Place、Market Place by Jasons、Jasons ichiba及3hreesixty) 的所有分店
3.補貼領取站
於補貼領取站拍卡領取
設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
4.八達通服務站
於八達通服務站拍卡領取
設於指定港鐵站及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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