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稱為警隊明日之星、駐守灣仔警區的總督察何兆東,涉嫌收受一名商人提供總值超過114萬港元現金和禮物,在履行職務時優待該名商人,又多次向該商人洩露警方內部資料,其妻亦被指涉案。何兆東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妻則被控一罪,案件今(21日)在區院作首次提訊。法官按何兆東妻子的代表律師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5年1月23日再訊,以待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沒有律師代表的何兆東則稱會申請法援,法官提醒何需盡快處理,何須繼續還押。
兩名被告分別警務處總督察、38歲的何兆東,他於2023年3月2日停職;以及何的妻子,即36歲何姸頴,她報稱是家庭主婦。本案首次在裁判法院提堂時,裁判官批准兩名被告保釋。其中何兆東的保釋金由5萬港元大幅提升至120萬港元,其妻保釋金則維持在2萬港元。兩人不可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惟何因未能繳付保釋金須還押。
何兆東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於2021年8月26日,接受港幣50萬港元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他在一宗警方檔號 WCH RN 21009680襲擊案件的調查中,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曲海鵬的誘因或報酬。他另被控於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間 ,接受形式為金錢及禮物,即童裝、現金及一個手袋,總值港幣 648,546港元,作為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曲海鵬的誘因或報酬。
餘下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則指,何兆東於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6日期間,向一宗警方檔號WCH 21022605 涉嫌詐騙案件的報案人曲海鵬,洩露警方內部資料;以及在該詐騙案的調查中,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該曲海鵬。何另被指於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間,向曲海鵬及/或一宗警方檔號 WCH RN 22012342 涉嫌虛假文書案件的報案人梁國興,洩露警方內部資料;以及在該案的調查中,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該曲海鵬及 /或梁國興。最後,何被指於或約於2022年10月5日,向曲海鵬洩露有關名為庄鵬翱的人士的警方內部資料。
何姸頴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 日期間,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何兆東,接受童裝、現金及一個手袋,總值港幣130,946港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何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曲海鵬的誘因或報酬。
案件編號:DCCC 138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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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變成笑話之地 咪又係輕判, 香港有L法治
11小時前
Key Taz 警隊是專業和善良富有正義感既化身。 XG 靠晒你地。。。。你地無錯!
錯在比人篤。。。下次小心啲
10小時前
ThomaS 藍絲嘅英雄,嘻
10小時前
Stan 英雄呀
11小時前
小玩意 冰山一角😮💨😮💨😮💨
1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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