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快樂?
電影《阿拉斯加之死》(《Into the Wild》,同名小說於1996出版) 的主角Christopher McCandless曾這樣說:
You are wrong if you think that the joy of life comes principally from the joy of human relationships. God's place is all around us, it is in everything and in anything we can experience. People just need to change the way they look at things. (如果你認為快樂的生活主要來自人與人的關係那你就錯了,神把快樂置於身邊的每一件事中。人們要做的,只是改變他們對事物的看法。)
不用和別人比較,回到大自然的懷抱 into the wild,就能得到快樂。Christopher 在畢業後決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減少和其他人的連結,過一些非物質的生活。這條路不好走,如電影名稱一樣,Christopher因此而喪命。
結果來說是有點極端,但人將死時,是最誠實的。在Christopher快要死時,他留下這一句: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能夠與人分享,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
這與他之前想法大相逕庭,卻很有說服力。
「人生的意義?」
「工作的意義?」
「旅行的意義?」
我們總是在碰壁時,懷疑自已時,才會找尋某事某物的定義,快樂也是如此。
快樂是一種副產品,愈是尋找,愈是迷惘。
我在印度學習內觀時,老師說我們不用尋找快樂,因為尋找快樂是一種毒,會使你沉淪,因你總會覺得不夠,想愈要愈多。
不論是好的、壞的事情,平常心接受它,應對它就好。
我們不是聖人,要凡事平常心真的很難,但每次懷疑人生的時候,我們學會察覺自己真正的想法,其實已很不錯。
大道理,每人都知,但沒有經歷過、體驗過,很難真的實踐得到。
主角Christopher花了一輩子時間(雖然很短),找到他對快樂的睇法,這很儍嗎?
真的,是有點儍,但他找到自己的答案,是有其意義的。
意義,是活出來的。
快樂呢?我相信也是活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