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陳曉彤/台北報導】俗話說「一白遮三醜」,今年特別炎熱,曝曬於陽光下,只要時間一長,常感受到皮膚灼熱刺痛,但對於愛美人士來說,更怕曬黑,台北長庚醫院皮膚外科副主任黃毓惠提醒,長期接觸紫外線,可能導致曬傷,還會出現黑斑、老人斑、皮膚老化、增加皺紋,還會提高皮膚癌風險,民眾務必做好防曬措施。
遵守防曬3秘訣 防曬乳要能抵抗UVA及UVB
為避免肌膚曬黑、曬傷,食藥署提出防曬3秘訣:
1.「要避」:避免在上午10點至下午3點之間,曝露在陽光下。
2.「要擦」:塗抹適當防曬化粧品,以防止肌膚曬黑或曬傷。
3.「要遮」:搭配物理性防護,適時撐陽傘、戴寬邊帽、戴太陽眼鏡、穿長袖衣服。
如何挑選防曬產品?黃毓惠表示,先認識主要紫外線,並找出相對應的防曬標示,選擇適合的防曬係數。
▸長波紫外光(UVA)容易讓皮膚曬黑,變老、產生皮膚癌。如果為日系防曬品,對於UVA防護力,常標示「PA+」,+如果愈多,保護力愈好。歐系防曬品則以「PPD」係數呈現,例如2、4、6、8等。
▸短波紫外光(UVB)則容易使皮膚曬傷, 防禦UVB的產品常以防曬係數(SPF來)標示。
黃毓惠指出,最好選擇可以同時抵禦長波紫外光(UVA)、短波紫外光(UVB)的防曬產品。
外出只塗防曬乳就好? 備好帽子、陽傘也很重要
至於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防曬係數? 美國皮膚科醫學會建議:
1.室內工作的上班族,不會流汗或曝曬於陽光:建議使用PPD4(PA++)和SPF15產品。
2.從事戶外活動,或皮膚較為白皙者:建議選擇SPF30以上和PPD8(PA+++)以上產品。
黃毓惠表示,擦抹防曬乳時,一定要足量,如使用的防曬產品不是防水型,容易流失,因此,必須定期補擦。再者,擦抹防曬乳之後,還應該戴帽子、撐陽傘、穿長袖涼感衣,提高防曬效果。
食藥署提醒,如在陽光下活動,建議使用防曬係數較高、具紫外線UVA防護功能的產品,每隔2至3小時,或用毛巾擦拭過肌膚後,就需補擦足量的防曬劑;如果戲水,建議使用標示具防水功能的產品,強化自身陽光防護,減少曬黑或曬傷的可能性。
如果在正常或合理使用防曬化妝品後,肌膚出現不適,請及早接受診療,就醫時請攜帶使用的防曬化粧品(包含產品全成分標示),並告知醫師自身日常生活情形、是否口服或外用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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