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8 月 5 日有市民發起全港「三罷」,多區發生衝突,當中有 5 名男女被指於荃灣噴黑交通燈,被控刑毀及未能出示身份證等 4 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再提堂,控方修訂部分控罪,並新增 6 項控罪,包括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及刑事損毀等,案件押後至明年 2 月 3 日答辯,期間 5 名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五名被告分別為劉佳妮( 32 歲,紅酒批發商)、陳祖澤( 22 歲,無業)、黃榮津( 26 歲,車輛維修員)、冼迪( 22 歲,學生)及羅永恆( 22 歲,水吧職工)。當中劉、陳被指於今年 8 月 5 日,損壞位於荃灣楊屋道與聯仁街交界南行線的行人綠燈,及未能於警員鍾偉傑及李躍麒指示下出示身份證。另外 3 名被告則被指於同日損壞位於大河道與沙咀道交界的交通燈綠燈等。控方今修訂控罪內容,將相關警員的姓名刪去,改為以警員編號替代。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控方今日又申請新增 4 項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及兩項刑事損毀罪。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分別指首 4 名被告於同日,分別於荃灣聯仁街或沙咀道與大河道交界,管有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無線電收發機「寶峰/UV-5R」。第三至第五名被告則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指三人於同日損壞大河道與沙咀道交界及安全島的交通燈綠燈。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mj 其實刪除都無乜意思啦,段報導都寫晒全名 ....
好奇怪,記得以前睇報紙啲新聞,好多都唔會報全名,會響其中一個字打X .....
2019年12月11日06:43
George 警員改用編號都可以理解的,因為同名同姓的人都唔少。被告都有一個叫陳祖澤,而另外有個陳祖澤曾經做過高官、行政局議員、九巴董事長等職務.職務..
2019年12月11日09:4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