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10月31日)一審公開審理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副主任劉捍東受賄、濫用職權、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案。劉捍東當庭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起訴內容指,劉捍東1999年至去年利用擔任江蘇省江浦縣委書記、縣長,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區委書記,江蘇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兼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出讓、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折合2.45億多元人民幣(約2.7億港元)。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劉捍東亦被控在2001年至2017年擔任江蘇省江浦縣委書記、縣長,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區委書記,江蘇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兼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等職務期間,在土地使用權出讓、有償收回、免徵土地增值稅等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他又於2003年夥同他人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Miles 大貪官打細貪官
21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