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音樂廳職員李某源涉詐騙數萬人民幣票款,多名消費者尋求退款不果。長沙音樂廳票務中心負責人周一(16日)證實,李某源確實是該音樂廳票務工作人員,但已於去年3月31日離職,他不退款屬個人行為。
多名長沙、湘潭市民表示,他們從2018年開始通過李某源購買音樂會門票,其後對方屢次虛構部分音樂會場次,藉此收取門票款項。警方曾打電話聯繫李某源,對方一度答應分期退還款項,但目前下落不明,兩個手機號碼一個已停機,一個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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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指出,李某源採取虛構音樂會的方式向他人售票,離職後還繼續隱瞞真相、虛構事實,向他人售票,收取他人票據之後不出票且拒絕退還,甚至玩起失蹤,這是典型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財物的行為,完全符合詐欺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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