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 保險賠償,相信近日不少人開始關注。上星期三(6月12日),香港反送中社會運動衝突升級,當中5名示威者涉干犯暴動相關罪行被捕。不過,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其後又於記招表示,當日公眾活動並非為暴動,只有少數人使用暴力。面對如此情況,若路經或旁觀市民不慎被催淚彈或布袋彈、橡膠子彈擊中受傷,甚至死亡,已購買的人壽、意外或醫療保險又可否提供賠償?
暴動 保險賠償 醫療保險未必賠
每間保險公司所提供的醫療保險保單條款不一,蘇黎世的不保條款列明「直接參與罷工、暴動或內亂」,將不獲賠償,但表示若投保人只是於附近路經而引致的損傷將獲賠償;Bupa的不保事項則列明「因戰爭、入侵、外敵行動、開戰(不論是否已宣戰)、內戰、暴動、革命、叛亂或軍人奪權、恐怖活動等直接或間接引致的治療」,將不獲賠償。小編向客服查詢,若6月12日只屬路過,並沒有參與事件,是否仍不獲賠償,對方表示由於投保人已知該區有一定風險,即使政府不將活動定性為暴動,仍有機會拒賠投保人的醫療費用。不過,對方強調最終理賠決定以保險公司為準。
罷工Bupa不保
另值得留意,Bupa客服表示罷工亦屬不保事項。當小編問及為何網上條款未見有此規條時,對方指客人正式投保時所獲發的詳細條款會概括更多;當小編追問罷工是指「投保人因罷工而受傷」還是「因廣大市民罷工而令投保人受傷」,對方表示需時研究方可回答,但至截稿前,小編未獲得回覆。由於各保單條款及每間保險公司各有不同做法,因此建議讀者如有任何懷疑,應先向保險中介或公司查詢。
「報道」中彈受傷 意外保險或不賠償
人壽保險除針對自殺設有特別條款外,一般不設不保事項。而同以個人身份購買的意外保險與醫療保險相若,同樣需參考各保單條款作準,除須留意是否有「參與、直接或間接因暴動所造成的損傷」等字句外,大家以個人身份投保意外保險時,亦須考慮自身職業性質,以安盛承保的滙豐「意外萬全保」為例,不保事項列明指定職業於執行工作期間,直接或間接導致的傷亡並不會獲得賠償,如紀律部隊人員即警察、消防員或入境處職員等、地盤工人、空中或航海工作人員、戰地或暴亂地區的記者等。是次報道612事件中,《香港01》亦有攝影記者中彈受傷,由於早前政府將該日活動定性為暴動,因此亦有機會不獲賠償。
暴動定義模糊 條款有爭議空間
政府就是次612衝突事件定義模糊,雖然根據《公安條例》,任何被定為非法集結的集結者如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的人即屬集結暴動,因此若5位被拘捕的示威者被控暴動罪,理應將是次活動定性為暴動,但根據警務處處長說法,當日公眾活動大部分參與者為和平示威者,即代表是次活動不屬暴動。由於是次政府沒有清楚說明活動定義,因此若保險公司以暴動為原因不作賠償,投保人可向保險投訴局申訴有關理賠安排,了解有否斟酌餘地。 想知道更多理財心得及最新優惠 ,請瀏覽 blog.moneysmart.hk,及追蹤我們的Facebook Page 主頁:www.moneysma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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