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藝人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去年3月在銅鑼灣「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期間,左腳突然失重心倒地。梅啟明去年9月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餐廳支付由去年3月至今因工傷而拖欠的工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汪祖耀今頒布書面判詞,裁定事件相當有可能是梅啟明本身的病患引致,亦未能證明他是因工受傷,拒絕並撤銷梅啟明的索賠申請,下令梅啟明需向餐廳支付4.7萬元訟費。
梅啟明投訴廚房的工作空間十分狹窄,指出他當時穿著具有防滑功能的安全鞋,亦沒有人撞到他,但突然失去平衡,跌倒在地上,令左胸口有瘀傷,醫療報告指梅啟明當日被發現失去知覺和上肢間歇抽搐,頭部沒有受傷,不太可能與他聲稱的意外有關,而梅啟明亦患有頸椎退變症,已有頸痛延伸至左上肢及頸椎退變症的病史,跌倒相當可能加重其頸椎的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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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梅啟明未能證明他是因工受傷,也不能證明有勝訴機會,所以拒絕並撤銷梅啟明的索賠申請。
案件編號:DCEC1911/ 2023
(即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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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真係慘,間餐廳
07月03日00:44
MT 死性不改又打算呃錢。而家呃唔到蝕錢,之後肯定無任何公司請佢免得隨時被屈。
07月03日00:42
Gary 好心請你做嘢糊口,你條L樣就搏整親呃錢,一生都靠偷呃拐騙渡日,完全污衊咗人類本身價值
07月03日01:00
Vicky 間公司敢請佢先好野
07月03日00:57
Ken Yeung 中國香港開埠以來
第一宗申索工傷敗訴案件
07月03日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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