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早前被裁定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7 人周三(22 日)早上在區院完成處理求情,將於 2 月 27 日判刑。
林卓廷的代表大狀黃錦娟引述林親撰的求情信,稱「呢幾年對佢嚟講唔係好容易嘅日子,但無論如何佢會積極行落去」,又指「最難嘅唔係置身牢獄,係過往嘅決定,屋企人都要陪佢面對困難嘅情況」。林亦在信中亦提及:「我深明過往自以為『是』的,今天已成『非』,更是罪,令我一直被囚,自由無期。對此,我無怨、無悔。只是,令教我育我的相(雙)親傷痛,讓我愧疚。」
法官陳廣池關注,林在信中沒表達悔意,問黃「(林)毫無悔意你同唔同意?」黃答稱,林會接受法官的裁決,「對佢嚟講,佢係做佢認為應該要做嘅嘢。」稍後有各人求情的詳細報道。
有被告面容消瘦不少
各被告去年 12 月被裁定罪成後還押,林卓廷則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服刑。周三開庭前,各人從羈留室逐一步出被告欄,與法律代表對話。身穿西裝的林卓廷步出時,旁聽人士向他揮手,高呼「呀廷!好靚仔呀!」,林亦有揮手微笑回應。
庾家豪、陳永晞、鄺浩林均戴上黑框眼鏡。其中庾身穿啡色有領外套,面容消瘦不少。其餘被告出庭時均望向旁聽席,並有微笑揮手。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民主黨中委莊榮輝亦有到庭旁聽。
林卓廷的代表大律師黃錦娟求情時稱,元朗站聚集的情況,是由閘外白衣人非法集結開始,閘內人群是處於被動情況,之後才有作出集體行為、對峙,如法官裁決時提到閘內人的行為短暫,因白衣人其後衝入閘。
林卓廷親撰信:祈求餘生仰不愧天,無負於人
黃又提到,林卓廷獲其老師、以往在廉署的上司、市民等撰寫求情信。其老師形容林願意照顧別人,曾任學生會主席,望成為學校、學生之間橋樑,又會照顧情緒有問題的同學。前上司則指林做事充滿力量、誠實、正直,離開廉署後仍關心市民利益,會全力以赴、義不容辭。
黃另引述林親撰的求情信,指「雖然佢冇人身嘅自由,但佢仲有選擇嘅自由,會選擇用乜嘢嘅態度面對自己宜家困難嘅情況」,又指林「會燃亮內心嘅光明」。林又認為最難的不是置身牢獄,「係過往嘅決定,屋企人都要陪佢面對困難嘅情況」。
黃引述林稱,其選擇讓年邁的雙親、妻子、兒女承受重壓、傷痛,又指看到雙親萬水千山探監,黃形容「對佢嚟講係好大嘅衝擊」。
黃最終以林信結尾數句作總結,「佢話可以喺牢獄仰望星空,在高牆下向遠山舉目,遙望飛鷹,白雲與青天,祈求餘生仰不愧天,無負於人。人生到處知何似 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黃讀出時亦一度哽咽,並有停頓。
據林卓廷 Facebook 專頁刊出的全文,林在信中亦提及:「我深明過往自以為『是』的,今天已成『非』,更是罪,令我一直被囚,自由無期。對此,我無怨、無悔。只是,令教我育我的相(雙)親傷痛,讓我愧疚。」
官關注林毫無悔意
黃錦娟稱,望法庭輕判,讓林一家「可能喺唔係太遠嘅日子一家團聚」,指林形容此為「遙遠漂渺」的夢,望法庭達成「佢眼中咁遙遠飄渺嘅夢」,刑期盡可能與另案同期執行。
黃求情完結後,法官陳廣池問,「縱然 D1 文筆舒暢,引用其他詩句諺語,佢沒有一啲悔意喺度,你同唔同意?毫無悔意你同唔同意?」黃答稱,「對於考慮判刑,關注點當然係佢罪責…佢會接受法官大人嘅裁決,對佢嚟講,佢係做佢認為應該要做嘅嘢。」
7 人被控在元朗站參與暴動
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 歲)及另外 6 人,包括庾家豪(35 歲)、陳永晞(37 歲)、葉鑫昇(31 歲)、鄺浩林(26 歲)、尹仲明(48 歲)及楊朗(26 歲),7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罪指,7 人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岑頴欣代表。程慧明於裁決日,各方定下裁決、判刑日子後向法庭表示,「我會離開我嘅崗位」,指岑會跟進本案其他工作,故周三只有岑一人代表控方。
各被告的代表依次為:大律師黃錦娟、大律師李百秋、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鄭凱霖、大律師周慶澎、大律師黎建華、大律師曾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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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klok 俾人打,俾你屈,仲要有悔意,你係咪儍㗎
8小時前
*.* 我無犯罪點樣會有悔意?我會後悔生於香港嘅
7小時前
Snoopy 其實到宜家我都唔知佢因咩事要比人告,事發當日,全香港都睇到咩事,判個個睇到,特首睇到,"藍"嘅睇到,呢個係一大個笑話
7小時前
Katherine キャサリン 俾人打,仲要有悔意?即係後悔俾人打?咩邏輯?
7小時前
reLax♀♂DonTdo_it 屈。
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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