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足球員及一名外圍賭注中介人(俗稱「艇仔」)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指他們涉嫌在2021至2023年兩個賽季行賄足球員,以操縱3支足球隊,在香港超級聯賽及香港甲組足球聯賽的多場賽事之賽果。4人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串謀賭博時作弊等共5罪,案件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4名被告否認控罪,裁判官把案件排期於2025年1月2日作預審,暫未定下審期,辯方透露預計需時8天審理。期間4名被告續准保釋。
4名被告包括29歲霍斌仁,案發時他先後效力香港足球會(港會)及愉園體育會(愉園),他被控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同案3名被告為中西區康樂體育會(中西區體育會)36歲後衞Luciano Silva Da Silva;29歲深水埗體育會時任守門員屠俊翹;及27歲「艇仔」Waheed Mohammad。4名被告另被控共兩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
霍斌仁被控於2021年10月27日,向港會足球員Jean Carllo MACIEL提供利益,即就每場賽事提供1萬港元,作為對方操縱或企圖操縱涉及港會足球賽事結果的誘因或報酬。他另被控於同年11月2日,向Jean Carllo MACIEL提供3萬港元,作為對方操縱或企圖操縱於同年11月7日由港會對香港流浪足球會(亦稱「標準流浪」)的港超賽事的結果的誘因或報酬。另外,他被控於同年11月4日,向港會足球員Marcus MCMILLAN提供1萬港元,作操縱或企圖操縱於同年11月7日港會對標準流浪的港超賽事的誘因或報酬。
另外,4名被告被控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間,與成嘉狄等人串謀,藉致使愉園在賽事中落敗或操控入球及或角球數目。最後,除屠俊翹外,其餘3人同被控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5月7日期間,操控入球及或角球數目,以在足球賽事中贏取金錢。
案件編號:ESCC 43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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