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塑令」由今年4月22日起實施,為期半年的適應期至今已結束兩個月。環保署共接獲62宗投訴和舉報,當中33宗已發出書面警告,其中兩間食肆負責人被定額罰款2000港元。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認為,投訴舉報的數字不多,反映新例成效不錯,令市民更習慣自備餐具。
被稱為「走塑令」的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實施多時。譚穎琳表示,見到坊間不少食肆提供非塑膠餐具需要額外收費,有助可鼓勵市民減少使用即棄餐具;至目前為止涉及「走塑令」的投訴、舉報和罰款宗數均不多,反映新例成效不錯,很多市民已習慣自備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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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穎琳又稱,對於屢勸不改、持續違規的食肆,除了施加罰則,也希望當局可以持續與業界溝通了解他們的難處,以幫助他們源頭減廢,例如可以嘗試約見食肆負責人,向他們提供更多停用即棄塑膠餐具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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