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金像電影《樹大招風》道具領班張偉全因管有22.3萬張拍戲時用的道具鈔票,被裁定保管偽製紙幣罪成,判監4個月,緩刑兩年,有關定罪引起電影業界嘩然,張上月向高院提上訴。法官今頒下判詞,裁定涉案道具鈔票確屬於偽鈔,惟由於控方未能肯定張知道或相信涉案道具鈔票屬於偽鈔,故裁定張上訴得直。
「道具全」今天一直在船廠拍片,當被記者致電問及上訴得直的感受時,他起初稱一整天都在船廠拍片,根本沒想過上訴結果,其後指知悉結果「梗係開心啦」。他指日後再接拍牽涉道具銀紙的電影時,必會事先向金管局申請,但坦言若依足法例要求,道具銀紙的像真度必會大減,故需要經過美術部門同事與電影導演商量後再作決定。據他所知,業界與金管局開會,討論可否放寬對道具銀紙的法例標準。匆匆回應記者數句後,「道具全」急急掛線,繼續工作。
早前張偉全接受內地媒體《一条》訪問,自言從事道具製作15年,對被控感震驚,「我地只係做電影,咁樣都要立案告,仲要係入罪」,現正與當局商討如何解決問題。張又謂面對本案,「老婆都會有啲擔心」,但他會盡力向一對分別12歲及9歲的子女解釋,「最重要解釋返畀佢地聽,我唔係做啲咩嘅壞事,我地只係做我地職業所需嘅嘢」。
律政司發言人指,將研究法官的判決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原審裁判官於裁決中指出,道具鈔與真鈔十分相似,故應被判定為偽鈔。高院法官黃崇厚檢視了所有證物道具鈔後,認同原審裁決有足夠證據支持,確是毫無上訴成功的機會。法官指判斷道具是否屬於偽鈔時,不應吹毛求疵,這批道具鈔即使並非全部都足以魚目混珠,但絕大部分已抵觸法例標準。
然而,法官指裁定上訴人上訴得直,並非因為管有道具偽鈔沒有問題,而是基於控方未能肯定上訴人知道或相信相關道具鈔屬於偽鈔。
原審裁判官相信上訴人沒有親眼看過涉案的道具銀紙,但認為他沒有理由相信道具鈔的像真度差劣。法官則認為像真度高有不同程度,可以有一般高、頗高、很高和極高,不代表上訴人一定相信像真度達到法例下的假鈔標準。
法官並指,原審裁判官忽略了專家證人曾說過,涉案道具銀紙的仿冒質素平平。雖然專家沒表明哪方面仿冒質素平平,裁判官亦有權不同意專家意見,但她只察閱了兩張道具鈔,這樣她不得不顧及專家意見,並須在裁決中交代看法。
法官形容不少道具銀紙顏色偏紅,也有少量帶黃色,觀感像用舊了的紙幣,其中少量留有白邊,但數量比例不高。證物上雖印有「道具」和「PROPS」字眼,但字體相對細小,並不起眼,在其中一面「PROPS」的字眼更印在行政總裁簽署附近,不仔細看不會察覺。雖然銀紙缺少凹凸印刷和水印,保安線沒閃亮效果,但整體而言和真鈔十分相似。
判詞提到,法例對偽鈔的定義是「在合理程度」上可冒充為「該類流通紙幣」,要判斷毋須細察異同,而是要整體觀察。法官指眾所周知,本港紙幣不時換新款,市民不會緊記各款設計;很多時候,若涉及十元或一百元紙幣,即使沒有真鈔對比也能分辨偽鈔,一千元紙幣情況也相近。
對於上訴方投訴原審時沒有真鈔呈堂作比較,法官認為不重要,況且審訊時有真鈔攝影本呈堂。
法官在結語提醒,管有像真度高的「偽鈔」,即使自己不打算用來行騙也屬嚴重,因為難保不會落入不法之徒手中,這亦是立法規管的理由。即使管有者全無不法之心,例如只是作道具之用,也必須十分小心並依法處理。
法官指,本案中上訴人沒有向金管局申請批准,若說上訴人不知道有違規定,他會感到詫異,因為上訴人在行內富有經驗。無論如何,唯望本案之後,有關規定會廣為業界和市民所知,各方會依法行事。法官又指,相關規定和電影業發展有何關係、有何影響,法庭難以判斷,法庭的責任只是按證據裁斷控罪是否成立。
【案件編號:HCMA300/18】
記者勞東來
YWSi(MR) 我撐「樹大招風」,更撐為呢套戲盡心既劇組人員而製作既道具
2018年10月15日10:41
發呆草泥馬 9成案件,上訴就會甩
2018年10月15日08:31
CPU 印到22.3萬張………真係誇張左d
2018年10月15日09:13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