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仰為名拒絕為同志提供教育、工作是否為「歧視」?這議題在同婚合法化已正式生效的澳洲掀起輿論熱議,澳洲政府委託該國司法部進行宗教自由審查,司法部就調查結果提出改善建議──修改反歧視法規,容許宗教學校拒絕同性戀學生及教師。對此《澳洲衛報》11日評論:「因為孩子是同性戀而把他們丟出校園的舉止令人作嘔……這不是宗教自由,是壓迫。」
澳洲國際傳文通訊社(Fairfax Media)10日提前曝光宗教自由審查報告的部分內容,指出澳洲當局建議修法,讓LGBT學生及教師可因為其「性取向、性別認同、交往狀況」被有宗教背景的學校拒絕。澳洲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當天回應,澳洲法律早已明訂,宗教學校可因學生的性傾向而拒絕錄取,所以「我們並不打算推動修法改變既有的條文。」莫里森受訪時8度強調這是「既有法律」,當記者問及:「所以當學校因為學生是同性戀而予以開除,你不會感到不舒服嗎?」莫里森又鬼打牆般地回答:「這是既有法律。」
根據澳洲聯邦反歧視法規,宗教學校因信仰價值觀可免除某些反歧視限制。不過澳洲有些地方州政府已自行通過反歧視法,且不允許宗教學校因性傾向剝奪學生受教權利。理論上聯邦法規「豁免基於宗教理由的歧視」之規範,不能凌駕於州法律之上。
反同婚總理當政,宣示保護「宗教自由」
莫里森是著名的保守派反同婚政治人物,澳洲國會去年12月7日針對同性婚姻法案進行最後表決時,莫里森甚至決定棄投。莫里森8月底甫上任,9月即對外宣示保護宗教自由的決心。
這份宗教自由審查報告是由支持同婚的前總理騰博(Malcolm Turnbull)去年年末委託司法部調查,時任司法部長陸鐸(Philip Ruddock)召集的審查小組成員包含法官、澳洲人權委員會主席、宗教界代表,蒐集到1萬5000份意見書後,5月時提交給騰博政府,當局尚未正式公布。
婚姻平權團體提交的意見書多半呼籲,法律應廢除「豁免基於宗教理由的歧視」;天主教會、雪梨聖公會教區(the Anglican archdiocese of Sydney)、澳洲基督教學校等宗教相關團體,則提倡國會應制定宗教自由法規,保障宗教團體在雇用員工方面,擁護信仰價值的權利。
報告建議:應保障宗教學校拒收LGBT學生、老師的權利
多數澳洲保守派擔憂,該國的宗教自由已面臨「迫在眉睫的危機」,不過根據國際傳文通訊社指出,這份宗教報告並不認同保守派的說法,且指出不應以信仰價值為由,拒絕提供商業服務給顧客,以免侵犯人權、「傷害特定弱勢群體」。
該報告也提出建議,應保障宗教學校拒絕接受同性戀學生和老師的權利。報告指出,國會應修法使宗教學校可向大眾公開立場,而後拒絕錄取LGBT教師或學生,「對於一些學校社區來說,培養一個適合他們宗教信仰的環境和氛圍是極其重要的」,「審查小組認同他們的權利,能夠以保護孩子們的權利和精神健康為出發點,來選擇或偏愛那些支持學校社區宗教信念的學生」。
這份宗教自由審查報告雖認可宗教學校排除LGBT的權利,但在其他議題上,則明白指出,學校「沒有任何理由」可因種族、身心障礙、懷孕、雙性人等因素拒絕錄取員工或學生。陸鐸更於報告中建議修改《種族歧視法》,或是新制訂《宗教歧視法》,以實踐對弱勢群體的保護。
「每個孩子都有權享有人性尊嚴」
目前澳洲輿論的核心問題是──什麼樣的作為構成非法歧視LGBT族群?公民自由團體、國會反對黨議議員以及同志權益倡議組織齊聲抨擊,痛斥政府當局不應為歧視提供捷徑。反對黨工黨領袖蕭頓(Bill Shorten)指出:「每個孩子都有權享有人性尊嚴,我們甚至連這種辯論都不該有。」
澳洲婚姻平權組織(AME)主席、新南威爾斯省議員格林威治(Alex Greenwich)表示,他擔憂宗教自由審查報告將損害同志權益,「這項報告其中一個悲劇的點在於,它試圖建立同性戀vs神的論述」。格林威治指出,然而澳洲宗教的群體大部分很支持LGBT族群,LGBT也很尊重並支持宗教團體。(推薦閱讀:當中學副校長在校內公開出櫃…辛巴威白人老師竟遭死亡威脅,被迫向家長道歉辭職)
澳洲司法部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10日發布聲明證實總理莫里森的說法,表明當局並未打算修法減少宗教學校的反歧視限制,「允許學校就符合其宗教信條的方式,去聘僱人員、錄取學生的法律豁免規定早已存在。」至於這項備受爭議的宗教自由審查報告何時才會公開?莫里森指出,該報告會於2018年底前、政府擬定完整的回應和改善方法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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