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石讓作為日本最著名的電影配樂大師之一、多產的古典音樂作曲家,他的旋律處處可聞,尤其為宮崎駿的吉卜力系列動畫電影配樂最是經典,如《天空之城》、《龍貓》、《千與千尋》、《魔女宅急便》,也在真人電影、遊戲、影集以及電視廣告上出現。久石讓於去年來港演出一票難求,然而近年濫用久石讓樂曲,或以其名義開辦的音樂演奏會於全球各地湧現,去月久石讓所屬的經紀公司Wonder City 於官方網站發出公告,強調著作權的重要性。
公告指「作曲家久石讓和 Wonder City 不允許未經適當程序使用或改編久石讓的音樂。」原因為世界各地許多活動未經許可改編,和使用久石讓的音樂,而他們認為這些未經許可改編的音樂,侵犯了久石讓的版權和精神權利(又稱著作人格權),故此表示嚴格禁止這種行為。另外,公告中提到有些音樂會的標題包含了久石讓的名字,令人誤以為是久石讓本人的音樂會,同樣不承認該類活動的正當性。
文末,久石讓和Wonder City強調向作曲家徵權和根據版權法使用音樂的重要性,並強烈要求在音樂使用者和版權所有者雙方達成共識的條件下,正當地使用音樂。
在韓國巡迴演出的久石讓
關於包含久石讓名字的音樂會,可以參考韓國的情況,據韓聯電視台新聞,該聲明被翻譯並傳到韓國後立即引起爭議。久石讓上一次在韓國演出已是2017年,而目前沒有將會在韓國演出的消息。新聞表示,據國內訂票網站,今年已有四場以上包含久石讓名字的演出,而這些演出的名稱略有不同,但並非一次性演出,而是全國性的巡迴音樂會。
對於最近的爭議,其中一場演出的主辦單位表示:「我們正在向韓國音樂版權協會提交舞台使用申請,並在演出後通過提交結算數據來支付版權費。」但對於演出標題中使用久石讓名字一事,他予以否認:「我們是正常申報,所以沒有義務回應」。
該報記者亦訪問到文化藝術相關的律師,他認為:「如果一場音樂會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持有著作權人姓名的,有可能侵犯其精神權利,而違反著作權法。這種問題最近很猖獗,這個問題需要解決。」韓國音樂協會亦對此表示,報告演出所使用的音樂,並不能從法律上解決演出名稱附加版權人姓名的問題。
在中國分身的久石讓
久石讓在中國向來是炙手可熱的音樂家,而以他的名義進行的音樂會為數不少,甚至一天裡有不同地方舉辦音樂會。就如2019年元旦,北京有「2019千與千尋久石讓宮崎駿作品大型動漫電影視聽交響新年音樂會」,但南京的保利大劇院亦有「天空之城——久石讓&宮崎駿動漫作品視聽音樂會」,更有政府贊助補貼。這兩場活動的最高票價分別是$700與$380人民幣,而當中有無經過久石讓與權利代理者的授權,就不得而知。
在2018年,全中國無授權的久石讓音樂會高達300場,而主辦單位不時包括大型企業或政府組織,諸如浦發銀行或長沙市政府。這些音樂會不只是演奏吉卜力音樂,也包含久石讓為北野武電影《菊次郎的夏天》製作的原聲帶。
此前,久石讓在中國曾有過一場著作權訴訟。自2015年起,北京愛樂經典管弦樂團在其舉辦的音樂會中,多次使用日本著名音樂家久石讓的作品,如:《菊次郎的夏天》、《月光的雲海》、《那個夏天》、《水之旅人》等。
按中國的《著作權法》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應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演出主辦單位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就此,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曾多次與該樂團溝通,惟溝通未果,協會於2022年10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樂團停止侵權行為,並承擔賠償責任。經法院審理,認定樂團未經許可使用他人音樂作品演出的行為構成侵權,應當停止侵權行為,並向協會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約$37000人民幣。
久石變了樣
香港認可的精神權利,包括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作品的作者及影片導演的下列權利:
被識別署名(即獲確認)為作品的作者或導演的權利(稱為「署名權」);以及
免其作品受貶損處理的權利(稱為「作品完整權」)
久石讓和Wonder City的公告中所指的「未經許可改編的音樂」,在生活中隨處可聞,或是無伴奏版、大提琴合奏版、鋼琴版、甚至在YouTube與TikTok上的各種改編與重奏版本影片,這些都應先經過徵權,否則都有機會侵犯到久石讓的作品完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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