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指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和Deliveroo戶戶送向餐廳施加要求,限制與其他平台合作,可能違反《競爭條例》。 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會長徐汶緯指,他營運的餐廳有與其中一個外賣平台獨家合作,平台收取較低的佣金,提供推廣優惠,並限制餐廳不能與其他市場佔比超過1成的平台合作,但他指業界難以判斷平台的市場佔比,而小型平台服務範圍細,餐廳未必會考慮合作。徐汶緯歡迎競委會的調查,認為開放更多外賣平台加入市場,可讓飲食業及市民有更多選擇及更好服務。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本港無法律規管市場獨大,但《競爭條例》針對扭曲及阻礙市場競爭的行為,包括合謀協議及濫用市場優勢 防止他人加入市場競爭,認為外賣平台有機會觸犯這兩項規定。湯家驊指,利用《競爭條例》檢控需時長,檢控數字少,立法的原意是希望透過協商及溝通,讓公司自願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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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s 抵制蚑那美團
由你我做起👍🏻
2023年06月02日01:47
JT 時間啱啱好
2023年06月02日04:07
Monchacha 要兩間外賣公司黎做乜?只要一間長期專注服務市民就夠,減少不必要競爭。
以西方例,多黨制,只會惡性競爭,互鬥,互害,社會發展緩慢,最後是人民受苦。
要咁多外賣公司,同樣只會鬥爭,最終受害係小市民。
2023年06月02日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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