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技巨企谷歌被歐盟競爭事務委員會指反競爭,判罰破紀錄的43.4億歐元(約396億港元)。歐盟競爭委員會經過3年調查後認為,谷歌要求搭載Android系統的手機製造商若欲取得Google Play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授權,必須讓手機安裝谷歌的搜尋引擎、網路瀏覽器和其他手機程或的做法,是不合法地鞏固集團在網上搜尋的領導地位,違反競爭造成壟斷。
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維斯特加(Margrethe Vestager)指出,Google的不合法規定,令到Android系統手機流量,流向Google的互聯網搜尋器,Google是以Android鞏固其搜索引擎主導地位的工具,剝奪了競爭對手創新和競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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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歐盟也正在調查,Google擬和手機製造商協議,要求其在自家產品預先安裝Google的APP,並禁止銷售搭載以Android開放原始碼為基礎外的其他作業系統。
歐盟給予谷歌母公司Alphabet在90日時間修正。
谷歌發表聲明表示,會就歐盟的決定提出上訴。谷歌認為,歐盟競爭委員會考慮案件,錯誤地將蘋果的iOS,不視為Android平台的競爭對手。歐盟競爭委員會要求谷歌於90天內結束非法行為,否則將面臨追加罰款,金額將高達谷歌母公司Alphabet平均全球日營收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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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wis Lam 罰埋騰訊啦,,,佢哋都一樣迫人用佢哋D app shop,,,,仲強迫授權佢摷手機D資料
2018年07月18日14:10
meow 5%
2018年07月18日13:42
🏸🏸🏸 396億港元
2018年07月18日13:57
賢 垃圾歐盟,成班垃圾又做唔到創新,下次美國一定玩謝你地。由其大愛左膠東德垃圾婆
2018年07月18日13:41
Teddy 美國之前罰左歐洲好多間公司, 真是風水輪流喔
2018年07月18日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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