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成員Hanni的「無視問候」風波有了進展。韓國雇用勞動部表示,根據《勞動基準法》,Hanni並不符合「勞動者」的定義,因此不構成「職場霸凌」。
Hanni在一次直播中透露:「在HYBE公司內,我聽到其他團隊的經紀人當面對我說『無視她(Hanni)』。我將此事告訴了新代表,但對方表示我沒有證據,而且也太遲了。那時我感覺,已經沒有人能保護我們了。」此發言引發部分NewJeans粉絲的不滿,他們將事件向雇用勞動部舉報。然而,勞動部最終裁定該事件不構成「職場內霸凌」。
《勞動基準法》第76條第2項規定:「利用職場中的地位或關係優勢,超出業務上的合理範圍,對其他勞動者造成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或惡化工作環境的行為」,被視為「職場霸凌」,並禁止此類行為。要適用該條款,當事人必須是《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勞動者」。
根據雇用勞動部的說法,首爾地方雇用勞動廳西部分廳接到相關投訴後展開調查,結果發現:「難以認定當事人為《勞動基準法》上的勞動者,因此以行政終結處理。」
關於不認定當事人為勞動者的理由,雇用勞動部指出:
「雙方是以平等的契約當事人地位履行各自的契約義務,難以認定公司對當事人有指揮或監督的情況。」
「公司適用於普通員工的內部規章、制度及系統並未適用於當事人。」
「未設定固定的工作時間或工作地點,且上下班時間可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從事演藝活動所需的費用由公司與 Pam Hani 共同負擔。」
此外,還指出:
「支付的金額具有收益分配的性質,難以視為工資。」
「稅金由雙方各自負擔,且支付的不是工資所得稅,而是營業所得稅。」
「演藝活動所產生的利潤與損失風險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雇用勞動部還援引了最高法院在2019年9月的判例。該判例認為,藝人的專屬合約性質屬於民法上的委任契約或類似委任的無名契約,難以視為《勞動基準法》上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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