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演變為衝突,23歲公開大學女生當日被搜出管有一條90厘米長的膠管,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原定今早開審,女生突然認罪,判囚3個月。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當日在陌生人手上接過涉案武器不足10分鐘便被捕,沒有堵路或襲警行為,有意離開現場時,卻因鐵路停駛被困。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屯門法院裁判官葉啓亮接納被告求情,指相信被告年輕有為,亦是有抱負及理念的年輕人,而涉案物品只是一條膠管,沒有用以攻擊任何人,惟基於《公安條例》所限,判刑選擇不多,只有3個選擇,分別為更新中心、勞教中心及判監,礙於性別限制,只可判監,以入獄4個月為量刑起點,並給予扣減四分之一刑期,判被告入獄3個月。
Will 打爆曱甴
2020年05月27日11:45
留言啫 曱甴們;
洋奴炮房盡風流, 亡命暴徒上街頭!
政棍悠閑睇街戲, 曱甴盡吸催淚氣!
2020年05月27日10:39
🐶 膠管三個月,三分斤無事,香港又嬴啦!
2020年05月27日10:29
留言啫 曱甴女及律師,唔識辯護,
膠管係用嚟自慰嘅!自慰冇罪!
2020年05月27日10:21
Lam 罪有應得, 這是必然的
背後教導和推他們去死的人, 最是無恥!!
2020年05月27日10:1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