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一個月內,兩度在截查正進行採訪工作的《立場新聞》記者時,將記者身份證刻意展示於記者的鏡頭前。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回應事件時,稱已經訓斥相關警員,希望同類事件不會再發生。不過《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強調,單是內部訓斥不能反映事件嚴重性,警務處若不作出清晰的紀律行動,而試圖以所謂內部訓斥蒙混過關,《立場新聞》絕不接受。
鄧炳強今日下午出席荃灣區議會會議,並在會後被記者追問事件。他稱展示個人私隱並不恰當,已經訓斥了相關警員,「我們希望這些事情,日後不應該再發生,亦再次提醒了同事」。
《立場》總編:警例紀律懲處無「訓斥」一項
《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回應指,單是內部訓斥,完全不能反映事件嚴重性。鍾沛權指出,《立場新聞》記者在去年 12 月 26 日直播期間被警方截查,警員刻意長時間向鏡頭展示記者身份證,警方和私隱專員公署亦表明這做法有問題,本網記者月初已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尚未進入落口供程序。根據香港法例第232A章《警察(紀律)條例》,初級警員違反紀律行為,由輕微至嚴重懲處依次為:警誡、譴責、嚴厲譴責、沒收不多於 1 個月的薪金、降級、立即辭職、迫令退休及革職,當中根本沒有「內部訓斥」一項。
鍾沛權表示,《立場新聞》歡迎警務處長迅速回應事件,唯警方有需要交代,所謂「內部訓斥」是否代表警方對警員的懲處,相關投訴是否已經終止處理。
鍾沛權又強調,警務處長稱期望日後同類事件不再發生,但在警方和私隱專員公署公開否定警員行為後,言猶在耳,剛過去的週日(1月19日)再警員截查本網記者時,以記者身份證遮擋記者鏡頭,反映警員是在知悉做法錯誤後故意為之,甚至有以公開個人私隱威脅記者停止拍攝、阻嚇採訪的意圖,警務處若不作清晰紀律的行動,而試圖以所謂內部訓斥蒙混過關,《立場新聞》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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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aria 鄧炳強:已糞飼相關警員
2020年01月22日12:01
Tak 從過去七個月就知 包庇縱容違法惡行 係某啲團體既專長 最叻止暴制亂果d(用把口講)
2020年01月22日10:57
MSW 就好似777咁囉,立法會只有撤回同暫緩,唔知點彈出個壽終正寢一樣
2020年01月22日16:14
Baddy Mane 黑媒阿頭開始發噏瘋了。。。。。
假記者扮記者阻礙警員執法及協助暴徒曱甴逃走, 而記協都唔懲罰黑媒黑記; 警方拉甴, 黃官放甴, 警方高層都訓斥記協同黃官對過萬隻曱甴嘅處理方式未能反映事件嘅嚴重性。
應該學澳門咁,因為曱甴暴徒係有預謀, “為防止疑犯逃走及繼續擾亂社會秩序和安寧” 不準曱甴保釋, 還押羈留。
2020年01月22日15:49
kimman 啲記者 企晒喺暴徒同警察中間 幫助暴徒撤退 淨係訓斥 未反映到個嚴重性😡😡😡
2020年01月22日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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