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劇情回顧:「你好,我是嘉茵。」「幸會,我是偉文。」以為需要一點點暖場過程,於是我提議Wyman(以下簡稱YY)和Serrini (以下簡稱「樹」)來一個speed dating 式問答,問對方一些他們感興趣的問題。誰知,摸着香檳杯底的他們,根本不需熱身,直入大路。可見二人多麼情投意合,一見傾情。當Serrini遇上Wyman的Speed Dating,呢條女&嗰條仔講左甚麼?
Serrin & Wyman他們與華美的距離
Speed date 完畢拍攝合照時,嘉茵與偉文默契盡現,一拍即合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天生要站在聚光燈下的人,互相欣賞尊重,誰也搶不到誰的鏡,年資並沒有做成代溝或減低對鏡頭的敏感度。
YY: 其實像我們這種人,平常在家照鏡子已經練習好,一開始拍攝就已準備好,我們已準備很多年了!
樹: 由第一屆兒歌頒獎典禮,記得當時年紀小,我自己照著鏡子在梳頭髮,想著我也很想做這些,特別是兒歌頒獎典禮,其他頒獎典禮比較少會這樣做。
YY: 其實在這個圈子活躍的人,超過一半的人,自小就以成為女明星作為目標,不論男女,其實直男也想當女明星。正常人是擺不出這樣的姿勢,不能製造出這種氣場的。
Serrini ,有沒有誰是你自小就想成為的女明星?
樹: 我覺得對我來説,她們不是偶像,而是啟蒙了你的人,例如我自小就喜歡的Lady Gaga。
YY: 可是你後來發現了她們的瑕疵了?
樹:不是,因為我很難idolize一個人,偶像對我來説要有距離,很難去辦別偶像作品的優劣,但你當他是一個創作人,就可以去分析他的作品。我自己會當作偶像的人,是那些我覺得高攀不起的人,或我很想要變成他,但慢慢在寫歌創作的過程中,我把他們當成我欣賞的當代的人,但還不到偶像的程度。
YY:我覺得你太清醒了,因為談偶像是不看作品的,當你還會去分析他的作品時,他不是你的偶像,因為偶像這東西是很邪門的,純粹是他走出來你就喜歡了,連放個屁都是香的,其實他作品做得好或不好,你也會喜歡他的,還會在別人罵他時保衛他。如果你會分析他的作品,對我來説,已遠離偶像的定義。偶像是純粹的Personality,是你喜歡上這個人,無論他做甚麼都是可以的。這麼多年我也想奉勸想入行的人,所謂做表演事業的人,如果你還想保留你在圈內的偶像的話,千萬不要入行,因為會失去。除非你的偶像是外國人,還有機會能保留,但你的偶像若是本土的名人藝人,最好就不要入行。一方面,他有機會讓你看見瑕疵,你就會不喜歡他,從偶像神壇之上掉下來,就算他沒瑕疵,一旦看到真人,其實已失去Fantasy。我的經驗是,當我尚未入行,有些人的確是我的偶像,但入行後,見到真人,也不需出現一些討厭的行為,已經失去Fantasy,幻象破滅。英雄見慣亦常人,不用多,只見一兩次,已失去遐想,所以入行和保留偶像,只能二選一。
時移勢易,現在偶像與粉絲的距離,好像沒從前那麼遠,尤其是「陀地歌姬Serrini」,是否會跟粉絲相約吃飯的?
樹:現在很少了,但因為音樂所以認識或是同行而來往的朋友,其實做音樂也是社交的一種,因為填詞而認識了不少Band和音樂人,相約吃飯。我覺得社交對我來説很重要。我不會和某些人吃飯,因為他們當你是偶像,而把你設限,不能當上一個真人。正常人放屁是不會香的,任何人都應該要知道,而不是問為何Serrini,我以前喜歡她的時候,她會唱很純情的女人 歌,為何現在會唱《網絡安全隱患》,自以為是很厲害的女人的歌。其實我很害怕這樣的粉絲,所謂的粉絲一定要與時並進,不是只喜歡那Artist的一部分,而得尊重她的自由。
兩位都一出道就很有自己的方向的創作人,也知道自己要行一條怎樣的路,可能是容易的,又可能是比平常難行的,年代不同,沿途遇到的豺狼虎豹、淒風苦雨也有異。
Serrini在2012年出道,而2012年Wyman已經在紅館做他的作品展,中間相隔了一些時間,你説他曾是啟蒙你的人……
樹:我們這代人,很多是被Wyman的歌詞滋養大的,流行曲中,情感教育是很重要,學校老師沒法教你如何應付分手,暗戀的情況,全部都是從流行曲所學的。
無巧不成話,想當初他們都是懷著一種競逐、向心頭好示愛的姿態加入演藝創作行業的,阿Y是參加電台的有奬遊戲節目而Serrini 則熱衷參與歌唱比賽⋯⋯
樹:我以前中學Sing Con是不能唱情歌的,所以基本上是一首流行曲也不能唱。
YY:全都是宗教歌?
樹:或是勵志歌,不能唱情歌。
YY:很壓抑。
樹:我唸的是教會學校,而且不能談戀愛,會扣操行分,裙子長度、髮型、和鞋子也是管得很嚴,所以我上大學時,彷彿像解放一樣,但我覺得我寫的歌不會説特別代表了哪些人,反而我覺得這個世代,我代表了自己,大家覺得喜歡,原來有個人能代表自己,他們就會很欣賞。
你們所發表的已代表了你所認定的Value,或你想去推動人們認識,或不曾想過的高度。
YY:所有寫信佬,也是自己寫情信所練成的,沒人一出生就決定要當個寫信佬。我覺得這個職業很高尚,I am so proud 我是個寫信佬!寫信佬為所需要的人服務。
説到寫信佬,又要提起王爾德先生了,他身陷囹圄時給愛人寫的獄中情信,印刷成書叫《深淵書簡》,他堪稱為前輩寫信師,曾經有人將你和Oscar Wilde相提並論 ,容許我抄襲你開始時問Serrini的問題:Oscar Wilde 對你是怎樣的存在?
YY: 不敢當但很開心。哈!他也姓王,不過是三劃王。
Oscar Wilde比較多賣弄他的刻薄,我的性格是謙虛和怕事,我也有mean的能力,而我過了某個年紀後,決定收藏。我這樣分析自己,感覺很老套。
“MEAN” 其實是一種天賦能力,日久會變成防護機制,如何運用得宜則是內功,經年月和生活鍛鍊,可收可放, 可殺風景,可救冷場,全看施展的人如何發功。在Oscar Wilde 的作品或人生裏,有沒有讓你們得到Inspiration 的地方?
YY:我要用三個很老套的字,不過很準確和最簡單易明,他是「生活禪」,這種不是驚天地泣鬼神的context,而是生活中表露出的mean,而再推廣到很多不同的情況。
我覺得物以類聚,我真心喜歡的,我不知道你,如果説是一個文學創作者,我最歡喜的通常都是標奇立異,喜歡時裝的,張愛玲、Oscar Wilde。自古以來,寫作的人有一億個,但喜歡扮靚的很少。但我一開始不是因為他們喜歡扮靚而喜歡他,而是因為作品,我發現這幾個人的作品我都喜歡,才喜歡他們,後來才發現原來他們也喜歡扮靚,覺得這種隔代的眉來眼去是很有趣的,這麼巧也是我們喜歡的人,這些人在作品中也有流露出喜歡打扮的愛,我覺得很有趣。原來有一種作家的類型,叫做「貪靚作家」,原來這群人像光明會般,隔了不同時代和地方,他們也是一群人。
因為貪靚而Connect,欣賞Oscar Wilde不只是因為他也是時裝精,也因為他的文筆、毒舌,所以特別被他吸引吧?
樹:因為嘴賤讓人感覺能控制生活,那種power讓我覺得原來是可以這樣笑其他人,很爽。小時候總有種無力感,覺得想做的事做不到。
YY:這是Gay文化的一個重要基石,因為覺得對生活很無力,通過bitchyness來試圖奪回控制權。
樹:這就是真的偶像,因為有些偶像只是用來看,但有些卻是用來崇拜模仿,Oscar Wilde或Shakespeare也是有點八婆。
YY:這是你喜歡他或想變成他的分別!
樹:對對,我想變成他們。其一我很開心,其二又可啟發其他人。
你也會有無力感?
樹:日常生活很多無力,例如女性身份的無力,「女仔應該點」、「你博咩?」、「你憑咩?」
YY:中國女性的stereotype。
樹:對年輕人的stereotype,或你在這個圈就得做這個圈的事,例如你讀文學,就不要做其他事,我喜歡跨界的,因為talent是可以轉化的。自小老師會説:「正正經經讀書就算了,不要這麼特別。」標奇立異是很負面的,我們學校的主題曾經是「建立整全信念,抗衡潮流歪風」每兩年一個口號,我自小在這樣的環境長大。我很特別的,常在學校裏不知在做甚麼,覺得很無力,大學突然接觸了很多作家,才知道原來人生是可以這麼自由。很多作家小時候也有這種很受壓迫的時期,長大後才開始發瘋,小時候自由的人,未必能這麼瘋。
YY:你選了這條對抗的路,會讓自己難行很多,變相説「我不要符合你的期望」。我就説,我今年52歲,到現在為了不跪低,我讓我自己的路更難走。這是個很漫長的難行,你得在這個難行中,尋找到值得享受的事,才能繼續走下去。你找到值得享受的部分嗎?
樹:我明白有些人不會輕易選擇難行的,因為他們找到很容易成功的事,而這個年代,我們不知道甚麼是成功,一直都很難行,那就一直選難行吧。我和朋友説:「大家都在地獄裏,那就一直地獄下去吧!」一起乘坐Hell Express 地獄列車,一起死吧!
YY:在這通地獄列車,你們選擇了「無冷氣座」。有些人選「冷氣座」,變得沒那麼辛苦。
樹:我會說有些人比我選擇更辛苦的路,自小選擇難行的路,像我最喜愛的作家 John Keats,很年輕便去世。我也有想過自己約二十六七歲時有機會與世長辭。反正「橫掂都死」,那不如滿足自己做喜愛的事,創作我的所思所想。或許像我們從未擁有財富的人,就覺得自己不需要錢、不需要紅,只顧自己喜愛做的事情。從未真正體驗成功,所以成功對我不是一個 End Point ,反而我很豁達,我不太知道怎樣面對這兩個字,因為自小已經被壓逼,在某個時刻人們開始不壓逼我之餘,開始欣賞我,也很不知所措。
YY:照你所說,當成功找上你時,對你是件糟糕的事,但你無法阻止它。
樹:我會想盡方法,像 Oscar Wilde 一樣,明知自己做事會惹人討厭,像他同性伴侶的父親告發他,王爾德第一個反應不是 defend 這個 statement,反而是指責告密信的 grammar。我覺得這樣與我很相似,越活越惹禍。
YY:反而我覺得是王爾德是做了一個示範,讓後世學習他的做人態度,相信沒太多人會巧妙運用 humor 與那封告密信對抗,從來都無一個 role model 做相同的事。在那個年代,他已經是「行為藝術家」。
樹:或許那時候的人是會取笑他是「基佬」,但閱讀他的兒童作品,如《快樂王子》、《冬天的巨人》等等,我在自己的歌詞中也有引用這些意境,會想人世是純潔的。
YY:若然你能製作一張,與 Oscar Wilde 有關的唱片,會是件很 romantic 的事。或者不做完整的概念大碟,因為十首歌可能得三首是見得下人。在網絡世界已經沒有四首或十首歌為一隻專輯的框框,不過有個《王爾德系列》,一定很正。
樹:小時候很喜歡聆聽bring out message 的歌,例如《天下無雙》,我可以理解這首歌的情感。近幾年我的學生偏愛聽indie ,比較奇怪的音樂,是因為大家隱藏著許多不能流露的感情。有首歌將他們的感受唱出來,例如「油尖旺金毛玲,抒發感情才是意義」,人不是為了在大眾面前暴露情感,很多人想抒發,但卻沒有自由,沒有一個真實存在的地方去抒發感情,有時大家也覺得自己是無力的人。
當Wyman 離座去換另一套拍照衣服時,我問Dr. Leung : 時裝對你來說是什麼一回事?
樹:小時候會覺得「無錢無資格時裝」,因為買不起。(YY的聲音從backdrop 後傳來:你的家庭背景有沒有時裝人?或者有沒有「基佬親戚」或貪靚同學?)沒有,大學時代才有基佬朋友。(YY:家庭中有個基佬親戚對時裝是件好事)也對,至少會帶我買衫。家中沒有真正的「貪靚之人」,但爸爸從事手袋及內衣行業,看到製成品我也會很喜歡。
愛美,喜歡裝扮的人總會有一根天線接收相關知識,你對穿衣美學的培養一定有來源的吧?
樹:我自小閱讀雜誌,會購買 WWD 這種 runway 的雜誌,由中四開始直接看 runway show的相片,小時候買不起那些衣服,但會一邊看一邊圈起自己喜歡的 style。至於 Gay Role Model,中學時代有一兩個很「gay」的朋友,只是sissy,但真正到大學時期才發覺他們越來越貪靚,著得越來越貴。因為中學十分嚴格,到大學時代他們才變得blossom。小時候有些男孩子總會拿我開玩笑,說我的身材,他們喜歡說被我打一定很痛,當時的我在想他們沒資格說我吧。
YY:我覺得十個在藝術上有成就的人,起馬有九個半是被 bully 過。欺凌者是不會在藝術上有成就,那種性格的人,也不會有什麼修養。所以我長大後,也明白到被 bully 成就了我,要感激欺凌我的人。
腦裡自動彈出「儘量別教今天的淚白流
留低擊傷你的石頭 從錯誤裡吸收⋯」
樹:我喜愛靚嘢,但不清楚這是否時裝的追求。自小看雜誌,我覺得每日一購物是遙不可及。我喜愛靚嘢,但不會經常留意。惰性使我經常重複穿一條黑色的裙,簡單的裙子,我也不用想太多,可能與沒有太多財富有關。
YY:但我覺得將來你有錢,也不會太gay。
樹:可能我的 gayness 體現在拍攝上,或音樂上。
該説你很理性還是理財有道呢?有錢會用在production上,而不是穿得gorgeous?
樹:我又不太喜歡太 gorgeous。
我覺得 concert 己可穿得誇張,所以平日不用過於打扮。
YY:我是工作上愛扮靚,私生活才不愛打扮。工作可「餵飽」自己扮靚的需要,不用扮靚不用工作時,因為習慣以致一旦遇上火災,亂著衫逃生也不會襯錯色。所以我的「唔扮靚」,在外人眼中也不會是 messy。相比工作時穿得很 gourgeous,讓我深深感受到不打扮的快樂,將我的扮靚分身留於工作之中。
最憎寫字,最中意買嘢的Wyman ,用寫字掙回來的錢大部份都用了在買衣服上吧?據知已有個巨型storage收納經年珍藏衣裝,最後我問他:以你豐厚的時裝底蘊,可有想過辦一個展覽,展出個人的收藏品,將對時裝與造型的一些想法公諸同好呢?
YY: 我將來想舉辦一個名為《All the Beautiful Clothes in the World, size 54》或現在已是56。(樹插入:我稱自己為 Petit Curve Size Model)這個展覽甚至可以換六次展品,發散在世界不同地區。可惜這件事很累,除非有個機構幫我。當然我也要考慮,這些機構是否值得我跟它合作呢?
2012年 ConcertYY 的台上,出現過一個「巨頭」,是Wyman 自己的頭部模型,雙眼一隻紅色一隻藍色,鑲了閃片,阿Y説靈感來自《快樂王子》⋯而王爾德研究員Serrini亦曾被《快樂王子》的故事感動下淚。因緣際會,兩位受Oscar Wilde 感染的讀者,過了這些年,因為相近的愛好、機智和信念而終於會面且談笑風生相見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