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通過訂立「港版國安法」,並會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頒布。由本港以至國際社會皆憂慮此舉會破壞香港的高度自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則嘗試安撫不安情緒。她指「港版國安法」的起訴工作將完全由律政司負責,更說一旦條文有與普通法衝突的情況,律政司會向中央進言。她又指,「港版國安法」原則上不具有追溯力,但亦表明,即使是國際慣例,或是依普通法,也可以有「例外」情況。
鄭若驊引用《基本法》第 63 條解釋,條文列明,由律政司負責刑事訴訟。她又說當在香港處理刑事訴訟時,會「不受任何干預」。當被問到涉及政治案件時會否有「例外」,她只說在《基本法》第 63 條中沒有這些規定。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她指出,全國人大通過的議案並無提及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在香港設立檢察機關,「因為這樣做他們就要修改《基本法》」。
她強調,律政司將確保香港司法系統的普通法原則會被維持,例如公開審判,合理確定犯罪定義和無罪推定等。記者問到她會否在一旦原則不被保證時起來反對,她回答:「為甚麼不會?為甚麼不會?」她又認為,人大常委會歡迎律政司的意見,因為中央六希望條文能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並有效實施。
她又說,國家安全法原則上不會有追溯力,但又說「總有例外」,「如果確實有條文規定,某些罪行將具有追溯效力,那麼我們面臨的問題是,是否有理由去偏離正常規則。」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東方 20200527
居於青衣已婚警員宿舍的少女,被指去年底收取一個內藏市值200萬港元K仔的毒品郵包,因而被控販毒罪。控方早前申請撤控,裁判官要求律政司派代表到庭解釋理據,案件在沙田法院再訊。律政司認為現有證供沒有合理定罪機會,所以申請撤控,但裁判官鄧少雄認為,若陪審團獲正確引導,將很大機會將被告定罪,直言不同意律政司決定,但因律政司的檢控決定不應被干擾,只好批准控方申請。消息指,被告的父親為一名警長。
案件編號: ESCC1490/2019
兩名灣仔區負責掃黃警員疑因無甚收穫,涉嫌威嚇該區「一樓一」負責人,迫使他在警方掃黃時安排內地妓女交差。豈料該負責人其後因廉署派員放蛇掃黃而被捕,在廉署錄取自爆有與警員串通,因而揭發此案。兩名「一樓一」負責人被控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及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男子早前認罪,今被判20月監禁。主任裁判官錢禮詢問主控官會如何處理涉案的警員,主控官稱沒有足夠證據,暫不會提出檢控;裁判官聞言即時表示驚訝。
律政司除咗包庇警察乃至警察家屬犯罪仲有咩作用?
2020年06月02日01:35
kapmil 律政司起訴程序
國安:起訴,律政司回答:喳
。
2020年06月02日01:14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