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10日)拘捕壹傳媒黎智英等10人,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晚在記者會表示,警方國安處、刑事部、港島總區及軍裝人員今早7時採取拘捕及搜查行動,拘捕9男1女,年齡介乎23至72歲,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即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詐騙等。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李指,警方發現,有團夥積極要求外國組織制裁香港,要求他們封鎖、制裁香港,今日被捕人士中有2男1女負責運行,包括傳媒高層利用外國戶口支持有關團夥。他又指,該團夥於國安法立法後仍積極運作,故對上述人士作出拘捕。他又透露,收到投訴指有人以低價騙取使用廠房,案中共涉及5男1女,當中有2名男子亦同時涉嫌違反國安法。
李又提到,是次行動的着眼點在於如何處理涉及新聞材料的搜證工作,警員會透過「雙重測試」判斷是否新聞材料,若涉及新聞工作則不會檢取。他又指,警員在搜證中會盡量保持廠房的運作,亦容許該傳媒的員工在周圍繼續工作,警方亦加派大量人手,在6個多小時的短時間內完成今日的搜證工作。
被問及該團夥是否「我要攬炒」,李桂華表示,不會提及個別人士名字及組織,但強調,不會因為單寫貼文而觸犯法例,而是有人透過財政支持而最終令香港被制裁,且涉及「幾大筆錢」,而根據國安法,勾結外國而令香港受制裁,而觸犯法例,他又指該圑夥與過去一年的社會運動有相連。
至於近日有多名港府官員被美國制裁,是否擔心自己也會被制制,李桂華指:「我是執法者,最重要是看是否有人犯法,我當然要執法,你問我驚唔驚,我以前做反黑工作,我都遇過恐嚇,執法者就要執法。」
香港警務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強調,警方尊重傳媒的採訪自由及權利,盡量便利新聞工作者的工作,並容許15間包括電視、電台、報章等傳媒進入封鎖區內採訪,希望在不影響警方執法的前提下,增加警方的透明度。
今日被捕人士包括黎智英、其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學民思潮前成員李宗澤及香港眾志前成員周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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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U 晨早已經溫馨提示就當儍仔 好魯 個魚網真係夠大如今肥美海鮮上釣 都比晒機會你班反對派渣旗 又如何? 制裁甘又點 係咪呢 迫到中央加快收網 記住啦無得上訴 識唔識咩叫 (剝奪政治終身權利) 唔識唔更要 到時自然明白 增多你班友一句: 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祝一生旅途愉快
2020年08月10日15:29
L 正,终於收佢皮,快D叫河童嘔返層貝沙灣出黎救手足啦,唔係齊上齊落核弹都唔怕咩,唔會自己著草掛!
2020年08月10日17:22
Chi Yuen 証據非常明顯
2020年08月10日16:10
Roy 天 黃痴瘋一定要收入監獄呀
2020年08月10日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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