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批評政府修例提高罰則後,但工業意外卻持續發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22日)在立法會回應相關議員議案時表示,立法會在2023年通過《職業安全和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大大提升違反職安健的罰則,特別是針對嚴重的工業意外,可藉可公訴罪行提出檢控,最高罰則提升至最高罰款1,000萬港元,最高監禁2年,目的是希望提升阻嚇力,使有關持責者更加重視預防工作,保障僱員職安健,但留意到法例通過後,罰則雖大大提升,但對於建造業工業意外所導致死亡個案沒有明顯的轉變。
他續稱,理解到僅靠提高罰則,並非「獨步單方」,又指其實要處理好職安健的工作,還是要多管齊下的,可能也要久久為功。他又指無可否認,提高罰則是其必要性,但不能因為沒有明顯改善從而否定提高罰則,強調提高罰則是反映清晰的訊息,讓違反安全作業的人士知道會面對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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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回應指政府現檢討《建築物條例》並進行諮詢工作,其中一個方向是就加強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或者註冊承建商以外的,而涉及建築工程的主要人員的監管制度,建議就主要人員如適任的技術人員、獲授權的簽署人,和技術董事的權責作出稱清晰的界定一,並且在相關的技術備忘錄進一步釐清他們的詳情,而確立他們在建築工程所需要負擔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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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ai Wai Shan 強烈要求:工業意外死亡者其家屬終生由承辦公負責供養。
12小時前
Fat Man 咁有咩用? 唔罰老闆?
13小時前
Tony 「工業意外致死個案沒明顯轉變」簡直係難聽過粗口,李家超特首應該主動向中央請辭啦,管下屬 管到咁不知所謂! 真係一個唔覺意害埋 中聯辦鄭生。
10小時前
Fat Man 懶理政治,有咩所謂?
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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