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9 月 21 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最後演變為警民衝突,一名公開大學女學生被指攜有長 90 厘米的白色膠管。她原本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原定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女學生在開審前選擇認罪,最終被判囚 3 個月。辯方指,被告明白她已定審期後才認罪,不會得到三分一的認罪刑期扣減,但她仍認罪,是因為她深感後悔。
被告張佩霖(23 歲,公開大學學生),被控於去年 9 月 21 日在屯門兆麟政府綜合大樓外攜有一條長 90 厘米的白色膠管。
辯方指被告無參與佔路及衝擊警防線
裁判官葉啓亮指,從被告的證書及照片可見被告是一名有抱負、有理想的年輕人,考慮到涉案物品純屬膠質,而且案發時被告只是手持膠管,並非襲擊仼何人。然而,受限於《公安條例》,法庭只能判處監禁式刑罰。雖然被告是已定審期後才認罪,但被告透過代表律師去信法院,表明今日會認罪,故獲扣減四分一刑期,最終判處被告 3 個月監禁。
接膠管後不足 10 分鐘被捕
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當日沒有參與仼何佔路及衝擊警方防線的行動;示威者包圍政府綜合大樓時,被告已想離去,但因為交通服務停止運作,使她無法離開。辯方透露,被告行經一屋苑時,有不知名人土將涉案膠管交予她,不足 10 分鐘,她便被拘捕,臨被捕前,她曾幫忙扶起跌倒在地的女示威者。辯方強調,涉案膠管成份純膠,被告事後已深刻反省,明白不論抱有仼何政治理念,犯法便是犯法。被告自去年 9 月後,已沒有參與仼何集會。
辯方續指,被告並非一開始便認罪,而是於訂下審期後才認罪,她明白自己不會獲得三分一的刑期扣減,但仍選擇認罪,是真誠悔意的表現。被告早前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康復治療高級文憑,因成績優異獲升讀公開大學,現修讀心理學學士學位,亦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務。
案情指,當日下午於屯門有合法獲批准的遊行,惟期間有人偏離原定路線、佔路及投擲汽油彈,警方到場驅散。傍晚 5 時 45 分,有逾 200 名示威者在政府合署聚集,部分人手持武器,警方拘捕在場人士,當中包括被告。警方在被告身上搜獲一條長90厘米的白色膠管、面罩、護目鏡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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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umn 被判刑者同暴徒開始分道揚鑣,源於佢地終於醒覺
叫佢地衝既人風生水起
聽人講衝既人一敗塗地
可惜佢地一直以為呢D係抹黑
其實只係佢地對玩政治既人理解不足
2020年05月27日09:02
DDG fans 判得太少, 完全唔完美, 唔可以接受, 唔夠精彩
2020年05月27日08:47
PINKY TANG 扮咩野,唔信,身上有這些工具就係準備衝啦,真正香港人點會袋住這些東西呢,唔好博同情啦,睇下幾時又見到你被捉啦
2020年05月27日06:57
💏©️♓💶®️👪 點解呢個要坐,汽油彈果個只係感化?
2020年05月27日09:48
Hodr 小心被暴徒尋仇!
2020年05月27日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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