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寫過許多死亡,惟有他自己的死,無法透過親身經歷而寫出來。
《無法承受的生命之輕》最後的部分,是各個主要角色,薩賓娜、弗蘭茨、特麗莎和托馬斯的死亡。或許正如作家,以及世間每個生者,不會確切地知道自己如何死,小說的角色也是在某個猝不及防的瞬間,迎向死亡,然而亦沒有承受長久的折磨,也算是幸運的身故。
譬如弗蘭茨的死,是在他堅持去柬埔寨參與一次註定不會有結果的遊行請願或曰示威後,蹓躂在曼谷街頭,被行劫不果的小偷奪去了性命。一次無意義的死。如果他和賊子糾纏時,腦裏沒有浮現薩賓娜的目光,又為了得到想像中的薩賓娜認同而逞強,會不會逃過一劫?然而追逐不存在的幻光之人,生命裏還是會出現其他劫數。
譬如特麗莎和托馬斯的死,是他們遷到鄉間和友人聚會狂歡後,開着卡車回家時,遇上了意外,兩個人被壓在車下亡故。同年同月同時而死,或許是戀人之間的另一種幸運,誰也不必承受失去的痛苦。
弗蘭茨的碑文是:迷途漫漫,終有一歸。(他不再愛的妻子贈予他)
沒有宗教信仰的托馬斯得到這樣的墓誌銘:他要塵世間的上帝之國。(他多年沒見的兒子的禮物。)
在《無法承受的生命之輕》給我許多快樂的折磨中,最難以忘懷的是卡列寧之死。牠是特麗莎和托馬斯的愛犬。他們對自己將如何死去一無所覺,可是,當卡列寧腿上的腫瘤在動過手術之後仍然沒有好轉,反而流血不止愈來愈巨大,甚至轉移到另一條腿上,他們已遇見了狗的死亡。
卡列寧的死亡陰影延綿了兩個月,死神在時間中逐一剝除牠的生之喜悅,包括牠每天早上例必要跟着特麗莎去採購時所得到的那個牛角包。直至牠被惡疾纏繞,特麗莎為了喚回牠的生之意志,外出購物時給牠帶回一個牛角包,牠看了一眼,沒有食慾。托馬斯為了她們(人和狗),四肢趴在地上,嘴巴啣着麵包,看着卡列寧,朝向牠爬,飾演狗的同伴。牠燃起了生趣,但病軀使牠只能呆在原地,等待托馬斯上前時,搶去一口他的麵包,而他鬆口把整個麵包都給了牠。如果愛即陪伴,世上其中一種最親密的愛,即是陪着你死。特麗莎的頭靠着卡列寧的頭,直至牠嚥下最後一口氣。
狗的墓碑上寫着:卡列寧安息於此。牠曾產下兩個牛角包和一隻蜜蜂。(這是特麗莎的夢)
我在生命的早年,第一次讀到《無法承受的生命之輕》之後,每次吃牛角包,也想到卡列寧,當牠搖尾巴,就是微笑的意思。
生命多變,死亡卻是永遠的凝固。作家或許命途多舛,但作品一旦被寫下來被閱讀,就是永恒。於是,書既是活生生的(通過被解讀而得到無數次重生),同時也屬於永遠的死亡。
作家死了,但茶仍是熱的,因為他們同時以自己的生命和作品,雙線並行地活着,人生終結之時,作品的生命在書中以標本的方式活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