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書面回覆立法會時表示,截至10月14日,投訴警察課收到813宗與反修例相關公眾活動的投訴。投訴警察課已成立一隊特別隊伍專責處理,有關成員沒有參與有關公眾活動的執勤工作。
他又表示,政府從來沒有為6月12日在金鐘一帶的事作「暴動」的定性,警務處處長只是用「暴動」來形容當時在立法會示威區那些以自製武器攻擊警務人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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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說,6月12日在金鐘的示威活動,有人以暴力衝擊警方防線,襲擊警察,現場的指揮官按專業判斷,決定使用所需武力驅散人群,並使用適當裝備,包括警棍、胡椒噴劑、催淚水劑、布袋彈、橡膠彈和催淚煙等,也是低殺傷力的武器,強調行動經過警方的評估風險,要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提問的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指出,6月10日至12日,有記者在金鐘一帶採訪期間被警務人員截查和粗暴驅趕,以致採訪工作受到妨礙。李家超表示,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收27宗由記者協會轉介的投訴,完成調查後會向監警會交報告,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無辦法,要執就预佐,班黃色畜牲要攪地鐵就去地鐵總部,攪站做乜?引起全港市民反感,正白痴!罗地鐵員工岀氣有乜用!要攪警察就去攪警務處長,警察也只是打工,上頭話做乜就做乜,要攪反修例就去強林鄭,攪其他人也無用!由頭到尾攪錯晒!
2019年10月23日16:10
孤獨劍客 有號碼係二萬九千宗得少數香港警察正直
2019年10月23日15:43
嘥氣啦!邊會投訴得入呀!警察自從721後就歪理連篇,用大話掩飾過錯。有槍係大晒㗎啦清真寺都夠膽射
2019年10月23日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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