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黑龍江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海濤,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立案審查調查。調查反映,李海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搞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遊等活動,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安排下屬單位報銷、支付個人費用,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開發、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紀監委指,李海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開除黨籍及公職,收繳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現年61歲的李海濤,曾任黑龍江省經貿委、省經委副主任,省委秘書長及副省長等職務。李海濤的前任、原任大興安嶺地委書記宋希斌,被控斂財3500萬元人民幣,亦於2022年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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