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昨日印發的《試點辦法》,提供大灣區執業考試及業務範圍等規定,讓香港的執業律師和大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後,可在大灣區內拓展專業法律服務,律政司歡迎有關決定。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很高興得悉規定容許具五年執業經驗的律師和大律師報名考試,使年輕的法律執業者可以把握在大灣區的機遇,亦感謝司法部組織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讓香港的法律執業者可以做好準備應付考試。 鄭若驊認為,香港的律師和大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後,可以在大灣區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並且與內地律師享有相同的權利,履行相同的義務,與内地律師一併為大灣區企業提供服務,正是中央促進粵港互利共贏合作的安排。 她鼓勵香港的執業律師和大律師把握良機,積極參與推進大灣區建設,進一步發展香港的法律服務。
A k a n e 係人治既地方講法治?
😂😂😂😂😂😂
笑能死人咩
2020年10月23日15:26
HY 乜大劣有法律既咩😂
2020年10月23日15:00
Uncle 犯罪嫌棄人都見唔到,唔聽指揮律師牌都冇埋,呢個就係內地律師嘅權力?
2020年10月23日15:11
C 上到去唔聽支共話隨時人都消失埋,被嫖妓被墮樓
2020年10月23日16:13
冧冧 如果內地有法律係有良好發展空間的話,洗嘜律政司鄭婆你開口呀,班專才都會自動波啦!
咪以為個個似你日日發春夢先得架,鄭婆😂
2020年10月23日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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