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調查20間搬屋公司,發現業界的收費並無統一準則,而且差距極大;除按物件計算的搬運費外,各公司都附設林林種種的附加收費,例如於假期搬屋、物品/傢俬超出重量和尺寸限制、傢俬裝拆、垃圾棄置等,消費者難以單憑粗略的報價作全面比較。
消委會於今年8至9月,向106間搬屋公司發出問卷,查詢報價方式、付款形式、最低消費、額外收費、損壞或遺失物件的賠償安排等,最終只有20間回覆,回覆率不足5分1,業界反應令人失望。
而回覆的公司中,絕大多數(18間)提供免費上門報價,另有18間公司設有網上報價,其中5間會在網上報價後,再度上門覆核方才確認收費,服務較完善,值得業界仿效,提升行業的服務質素。
搬運費用的計算一般視乎搬運項目及數量,但有超過一半搬屋公司(13間)設有最低消費金額,介乎600元至3500元不等。調查亦發現即使一些常用的家居電器,各公司的收費也大相逕庭,以搬運1部37吋電視為例,收費由50元至600元不等,相差11倍;而搬運1部三門雪櫃,收費則由100元至500元不等,相差4倍。
消委會根據調查所得資料,再按一般家庭搬屋所需,設定兩個需繳付額外附加費的例子,要求各搬運公司提供報價,從而比較收費差距。
假設一個二人家庭由沙田區搬往旺角區,新居需步行 5層樓梯才能到達,共有24件傢俬和電器,8個紙箱及 10個膠箱需搬運。結果發現報價介乎2800元至14508元不等,相差逾4倍,而樓梯搬運費佔總搬運費約30%至50%。
又假設一個由北角區搬往荃灣區的4人家庭,新居需經平台轉升降機,需搬運37件傢俬和電器,另加10個紙箱、15個膠箱、2個紅白藍袋及2個旅行袋。報價介乎4545元至16215元不等,相差約2.5 倍,值得留意的是,經平台轉升降機搬運費佔總搬運費,各公司的差距頗大,佔約4%至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