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網上流傳,香港攝影記者協會(PPA)主席郭顯熙,於6月12日金鐘衝突現場,涉嫌多次近距離正面拍攝示威者,後容許警方接觸這些資料,違反新聞工作者操守。攝影記者協會在Facebook專頁晚上10時發出聲明,協會今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就近日會員對個別執委會成員之行為感到憂慮進行討論。主席郭顯熙承認對自身的工作處理不足,於會前辭去協會主席之位,即時生效。按照協會章程規定,主席職務暫由副主席陳奕釗署任,直至下次選舉為止。
協會指,雖然郭顯熙已提出辭職,會員仍然提出沒有約束力的罷免動議,結果以52票贊成,2票反對,5票棄權,1票廢票通過動議。
協會重申,自1989年成立,目的是提高新聞記者攝影質素、保障採訪自由及記者權益,以及保障採訪自由。會員一直致力紀錄新聞現場,以影像傳達真相。是次事件引起公眾對攝影記者的疑慮,協會對事件感到遺憾,希望往後日子能令會員及公眾重拾信心,盼各會員、攝影記者緊守崗位,繼續以專業態度,報道事實真相,維護新聞及言論自由。
郭顯熙現為自由工作攝影記者,有網民在連登討論區發文,曾於6月12日金鐘衝突、6月16日黑衣大遊行時,多次近距離正面拍攝示威者容貌,並容許警方接觸這些資料。
族長 份聲明中指報道事實真相,維護新聞自由,
顯得特別諷刺,哈哈哈
2019年06月24日16:43
Lau, Eddie 記者中立採訪係好正常,然後披露事實給大眾都係理所當然的。為什麼他影到暴亂期暴徒的照片唔可以公開呢?! (當時又未進入司法程序)。
點解D記者偷拍明星又或拿到一些私人偷拍片又可以公開 (安心事件就係一個好例子),點解你哋又唔指責呢D行為呢?!
記者們,你們還是中立嗎?還是有雙重標準?要包庇暴徒嗎?
2019年06月24日18:29
DT 為何如此!可悲的主席郭顯熙,唯一的解釋就是你迷失了自己,忘記了專業的道德,操守及作為記者的應有責任!你對不起社會付予你的信任呀!
2019年06月24日16:42
Ricky 哦!原來新聞工作者嘅操守係咁,明白哂、其實係要識走位重要識搬龍門。啊,唔怪得上次七警打條契弟嗰陣,條片就可作證據,唔知邊條好有操守嘅專業人仕提供呢??
2019年06月24日18:58
Ricky 為什麼唔可以影暴徒?影警察就可以,都唔中立,以後都唔好相信D記者或報紙
2019年06月24日22:3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