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13日)各區衝突期間,1名中六學生涉嫌在深水埗攜有1把瑞士軍刀及1支鐵通,被控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被告獲准保釋。
18歲被告林浩軒被控於10月13日,在深水埗福華街與欽州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裁判官考慮被告學業情況,為顧及其補習需要,准以3000港元保釋,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但須出席家人為他安排的補習,下次出庭需呈交補習證明,並強調若被告不守上述條件,法庭將向他下達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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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 第一次聽,補習大晒
2019年10月15日23:51
BEN 法治已死
2019年10月15日19:33
可樂 咁樣都可以保釋?天無眼呀!
2019年10月15日17:17
Zakaria 乜瑞士軍刀?萬用刀都是可能以歸類為瑞士軍刀的一種。
2019年10月15日16:55
Azure 頂⋯我睇個標題,仲以為話帶軍刀同鐵通係因學習需要
2019年10月15日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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