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紫棋(G.E.M.)和經理人公司對簿公堂﹗日前G.E.M.入稟反擊,力數經理人公司多宗罪,當中包括意圖迫她參加違法活動﹑又擅自註冊「鄧紫棋」和「G.E.M.」商標等。G.E.M.透過工作人員回應,指事件已入稟法院,她不想事情變成罵戰。
而和G.E.M.多年來合作無間的蜂鳥音樂行政總裁張丹(Tan),則撰寫長文回應,強調自己過去12年來,沒有一天無為G.E.M.安排和計劃工作,同時Tan亦否認強迫G.E.M.從事她稱為「違法」的事。
張丹的全文如下:
致G.E.M. 的歌迷,
我所認識私底下的G.E.M.是一個開心,單純,努力,有點愛耍賴的人。跟她的12年工作過程中我們的關係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坦誠的,直到這一兩年我發現她有很多自己的想法跟我們最初的初衷有分歧,我就減少自己給她的意見,讓她盡量找到自己想要的方向…
這麼多年以來我們都一直致力於把好的音樂傳遞給廣大的聽眾,中間過程包涵了G.E.M. 所有音樂的製作、對她演藝和音樂上的培訓和指導,MV的拍攝和製作、對她歌曲的推廣、突出她的個性優點的個人宣傳、網絡宣傳,各式的宣傳活動、演唱會製作、版權管理等等⋯
我可以說我們都盡力的去做到我們能力範圍裏的最好了,也讓鄧紫棋從15歲在學校歌唱比賽裡去到華語樂壇最受歡迎的女歌手,在這個過程中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們和她的共同決定,直到目前為止大家所聽到的鄧紫棋作品都是由她和蜂鳥一起合作的成果。
從最早香港的表演,第一次把她的歌曲推廣到香港的電台,第一次上電視表演,第一次領新人獎,一個非常順利的開始,直到發現獨立唱片公司的歌手於香港媒體環境裡有發展的局限時,我們開始在YOUTUBE發佈我們自己製作的視頻,以此鏈接G.E.M. 與她的聽眾,蜂鳥音樂是第一家香港的唱片公司把歌曲完全免費在互聯網上讓觀眾收聽的,目的是讓她的歌曲能夠最容易的直接的接觸到聽眾。
很多聽眾在接觸到她的音樂後都非常喜歡這種新的音樂;在香港九展做她的第一場演唱會;G.E.M.變為香港銷量最高的女歌手,但當時香港樂壇失去了八,九十年代的樂壇聚焦點的地位,香港歌手本土的知名度已經不能再輻射到內地市場,我們遇到打開內地市場的難關。
直到2014年透過我們一直對音樂的堅持和執著讓內地節目「我是歌手」終於發現了G.E.M.,透過這個節目我們把我們8年來的努力和經驗展現了G.E.M. 的才華給全國的觀眾。在節目中G.E.M. 每一首歌曲的表演,都是蜂鳥所製作的,整個過程亦是不問回報的情況下去盡力做到最好。
我們在節目結束後迅速地展開了G.E.M.的個人巡演,目的是能讓節目的粉絲轉變為她的歌迷。當藝人遇到感情的問題和政治的風險時,我們毫無保留地給她支持並幫助她解決問題,之後為她製作了一整張高成本試聽專輯來見證這些成長中的挑戰;更為她製作紀錄電影《一路逆風》去讓大家瞭解我們背後的理念和看到她艱苦的幕後歷程;聘用國際頂尖的演唱會製作公司製作了演唱會;再到推出3張EP的數字專輯,不斷確保著她的歌曲能夠受到大眾喜愛。
這些事情的動機絕不可能單純的為了賺錢,絕大部分是出自於我們對於音樂的執著和透過G.E.M.的音樂去啟發聽眾的初衷。
12年來沒有一天沒有為G.E.M.去計劃和工作,但是在一起共事了12年的這一刻,藝人被環境和各種身邊的人影響認為我們這麼多年來做的都是為了佔她的便宜賺她的錢,對她不公平,強迫她做違背意願的事,強迫她續約,甚至她所說強迫她稱之為「違法」的事⋯⋯
這些事情沒有一點真實性,我們不會在大眾面前去跟對方辯論,因為這些是只有在法庭裏才能辯得清的事情。但是歌迷們在這些過程中,也被帶動著在網上一直發表著對我們公司攻擊性的言論,甚至打電話到公司對同事謾罵。
歌迷能被偶像的情緒帶動是很正常的,但如果帶動的是去對為他們一直付出努力和貢獻的人謾罵和攻擊的話,這對我的團隊實在太不公平了,我個人願意忍受藝人和歌迷對我和公司的誤解,但我無法接受為藝人和歌迷付出了這麼多努力和時間的同事被受到煽動後的歌迷的不停攻擊。希望歌迷們能夠冷靜下來,看到事情的兩面,讓法律去判定這件事的對與錯,謝謝你們一直的支持。
Tan
(即時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