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七旬翁日前為兩子轉售將軍澳「養老屋」興訟案出現羅生門版本,父指控兩子「無情無義」,要求法庭頒令,讓他取回單位業權;但幼子強調與兄長聯名出資首期買樓,反指老父嗜賭欠債且破產。老父昨向本報回應,指當年買樓兩子仍年輕,如何拿出逾百萬元首期,又指兩子未經他同意賣樓,實屬忤逆。
父子為爭奪維景灣畔業權案互數不是。入稟追回業權的父親吳國樑已年近七旬,其兩名兒子分別吳宇軒(三十四歲)及吳宇光(三十二歲),幼子昨表示,〇九年他和兄長聯名購入維景灣畔一個作價四百萬元的單位,當年以他名義開支票付首期,並向一家銀行做按揭,之後物業供樓款項、管理費和水電差餉,亦由兄弟共同負擔,聲稱父親未出分文。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幼子說九七金融風暴,父親買期指輸掉積蓄,又經常賭波賭馬及到澳門賭錢,〇六年更申請破產,其母見父親嗜賭成性,遂於一四年立下遺囑,將遺產平分給兩子,亦委派他做遺囑執行人,至去年三月母親病逝。幼子又否認拒認父親,並指現時給父親養老的海天晉單位,亦是兄弟安排給他的。本報曾致電長子吳宇軒查證,惟對方表示不欲多講。
原告吳國樑昨回應時大數兩子是忤逆仔。「九年前,兩子才二十多歲,剛踏足社會,兩人各月入不足兩萬元,何來積蓄支付首期?」吳力指維景灣畔的百多萬元首期是他支付的,但為方便按揭,才由兩子聯名購買,豈料兩子過橋抽板。
吳父又說現時居住的海天晉單位,也是自己有份出資購入,並非如兩子所言是買來供他養老。吳直言,海天晉的供樓方式亦屬全家捆綁式,有人今年填寫按揭文件時,未有如實填報,有欺詐之嫌,稍後或會到警署舉報。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父子對於一些細節,均以涉及法律問題而避談,如吳父為何破產後仍能拿出大筆現金,他解釋破產前欠債數目不多,但詳細情況不願透露,似有所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