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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控告香港公司 涉以名人肖像賣廣告再盜取客戶資料 或與「譚詠麟廣告」有關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2月07日03:26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7日03:13

Facebook 週四(12 月 5 日)表示,他們已經在美國加州起訴一間名叫 "ILikeAd Media International Company"(艾力科傳媒國際有限公司)的廣告公司及其兩名員工,指他們涉嫌利用「名人誘餌」手法及虛假廣告連結,盜用用戶的廣告帳戶,再投放欺詐廣告。今次事件,有指是跟早前不少網民在瀏覽 Facebook 期間見到一些以明星或者名人,包括歌手譚詠麟、富商李嘉誠肖像作為招徠,聲稱要傳授致富心得,懷疑有欺詐成份的廣告有關。

Facebook 起訴的艾力科兩名員工,分別為 "Chen Xiao Cong"(音譯:陳曉聰)和 Huang Tao(音譯:黃濤)。《BuzzFeed》說,陳負責開發惡意軟件,而黃就負責惡意擴充功能(extension)的分發和安裝。而他們早在 2016 年已經開始從事欺詐行為。《Engadget》報道,欺詐廣告的內容包括推廣冒牌產品、減肥藥、以至男士保健藥等。至於早前網民談及關於譚詠麟肖像的廣告,內容就聲稱他透過炒賣比特幣致富。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估計今次事件是跟「譚詠麟廣告」有關。

Facebook 指出,艾力科傳媒以名人圖像吸引用戶點擊廣告,之後把用戶導引到其他網站,並且盜取客戶資料,而上述欺詐手段盜用廣告帳戶的做法,已經違反了 Facebook 的服務條款以及廣告政策。因應不少人的廣告帳戶被盜用,Facebook 已經向這批受影響人士退回遭盜用的款項,總值逾 400 萬美元(3,132 萬港元)。

香港註冊   公司或於下年 1 月強制除名

根據香港公司註冊處資料,「艾力科傳媒」是香港的註冊公司,在 2016 年 5 月 31 日註冊。不過在今年 10 月 11 日,公司註冊處就在政府憲報表示,除非有反對理由,否則在公告發表 3 個月後,「艾力科傳媒」將會從公司登記冊剔除,並且解散。

《公司條例》第 744 條和第 745 條列明,公司註冊處處長如有合理因由相信,某公司並非正在營運或經營業務,處長可藉郵遞方式,向該公司送交一封信件,查詢該公司是否正在營運或經營業務。如未收到回覆,處長就會在憲報刊登公告,提示公司或於 3 個月後解散。

金管局在 9 月亦提醒市民,留意到有人以社交媒體廣告,以名人招徠推廣投資產品,並透過互聯網或電話要求市民透露個人資料,特別是信用卡資料。據當時估計,可能有超過 2,000 位客戶看過類似廣告,並在交易過程中透露了信用卡資料,甚至一次性密碼。

來源:《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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