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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及6‧12俱無派員觀察警方行動 監警會主席:派人去警方要照顧我們 警方已好唔夠人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6月18日11:57 • 發布於 2019年06月18日09:16

反《逃犯條例》修訂引發多次大型遊行,另在本月 9 日及 12 日先後出現兩次警民衝突,外間指警方在行動中使用過度武力。監警會被質疑沒有派員監察警方行動,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指「派人去警方要照顧我們,而警方已經好唔夠人」又指現場有大量影片,可作為客觀證據。監警會宣傳及意見調查委員會主席劉文文更指,委員到場後會變成投訴目擊證人,不能參與審閱個案,而且到場觀察也未能觀察每個角落,看影片更能縱觀全局。

投訴警察課今天在警監會會議中透露,截至昨日共收到 61 宗涉及過去一周公眾活動的投訴,投訴警察課會成立特別隊伍,由沒有參與任何遊行活動的警員專責跟進,監警會亦指會由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負責跟進投訴個案。

警務處監管處處長劉賜蕙在跟監警會的例行會議上指,指投訴警察課至今收到34宗市民的投訴,當中16宗須匯報的個案,包括 4 宗有關被警員毆打,其餘涉及警員濫用職權、疏忽職守和行為不當。 另外亦收到香港記者協會提出的27宗投訴,其中 15 宗與 612 金鐘警民衝突有關,包括近距離向記者投擲催淚彈、使用警棍驅散造成傷害,亦有被布袋彈和橡膠子彈射傷等。

警方指會成立一支13人特別隊伍調查,成員包括警司和總督察等。警方指為突顯中立性,所有被挑選入特別隊伍的警員,都無參與過去數天任何遊行的活動。

至於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會由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跟進,該委會員主席為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謝偉銓任主席,他本身是監警會副主席。委員會跟進後會提交特別報告,梁定邦指嚴重個案最後由他批覆,但所有個案及無完成無時間表,「好難而家講幾時出特別報告,(監警會)每次都有公開會議,到時都可以講講。」而監警會秘書處,會由一名副秘書長領導特別小組,成員包括一名助理秘書長,以及三位審核主任,處理投訴警察課的報告,以及向監警會提交報告。

委員關注警員識別問題 警方指影片時間短:難下判斷

監警會成員、大律師李曉華關注在兩次遊行中執法的警員無展示委任證,或制服無顯示警員編號,劉賜蕙回應指,「一條片段可能只是節錄幾 10秒,或是 1、2 分鐘,很難下一個判斷。」她指有關市民覺得有任何不滿意地方,可以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會跟進。

本身是海關前關長的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承認,有關警員難以識別的問題,跟進時有難度,「識別的問題與前線警務人員和被投訴的警員,過往經驗是做得到的,但是需要大量時間,例如是在場的數十名警員都要提交聲明,這是需要正視,因為亦會影響(處理投訴)效率。」

記協曾去信監警會,要求監警會派觀察員到場觀察警方行動,但監警會拒絕。現場傳媒問到為何兩次激烈警民衝突,監警會都無派人到場視察,梁定邦解釋,「派人去警方要照顧我們,而警方已經好唔夠人」他強調有密切留意事態發展,俞官興指自己和副秘書長,和警務處監管處處長以及投訴警察課總警司「任何時間都有無縫通訊」,俞舉例在收到記協的投訴後,已經即時要求監管處和警察公共關係科和記協聯繫。

不過,對於監警會未有派員觀察警方行動,監警會宣傳及意見調查委員會主席劉文文卻有另一個說法。她指委員曾經就此作出深入研究,認為根據佔中經驗,委員到場後會變成投訴目擊證人,不能參與審閱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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