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27歲女教師認時裝店偷衫 准自簽擔保守行為1年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0年01月23日03:34 • 發布於 2020年01月23日03:33
被告李文欣。張旭珊攝

27歲女教師涉嫌於銅鑼灣一家時裝店內偷竊兩件衣物,被控一項盜竊罪,被告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批准被告以1千元自簽擔保守行為12個月,兼付堂費500元,不留案底。
控罪指,李文欣(27歲,教師)於本月11日,在銅鑼灣告士打道311號皇室堡地庫GU,偷竊兩件長䄂衫。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5時許,店鋪保安目睹被告從貨架上拿走兩件長袖上,放入自己的黃色手袋,沒有付款便離去。保安上前截停被告並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事。
法庭記者:張旭珊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