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13 歲女認燒國旗 官:無論點睇中國政府行為,都必須尊重呢個民族 考慮拘押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1月22日10:29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2日10:28

13 歲女童於 9 月 21 日的「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期間,焚燒屯門大會堂外的國旗,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今(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承認控罪。裁判官水麗佳坦言考慮將女童拘押,否則會令他人以為相關罪行「好小事」,又指「無論你點睇中國政府嘅行為,都必須尊重呢個民族」,建議女童「恐怕要多睇中國歷史」,以了解中華民族多年來的進程。案件押後至 12 月 13 日判刑,以先為女童索閱感化官報告。

女童被控於本年 9 月 21 日在屯門大會堂外,和其他兩名不知名人士,公開和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國旗。

案情指,當日早於下午 3 時 43 分,康文署職員透過閉錄電視發現懸掛在屯門大會堂外的國旗被不知名人士拉下。3 時 43 分,被告與 2 名不知名人士,用打火機焚燒被丟到地上的國旗,隨後離去,過程遭媒體拍下。一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被通知有上述事件發生,該警員認出被告的容貌,並跟蹤被告,發現被告與其母親匯合。隨後有另一名警員接替該警員,繼續跟蹤被告。下午 4 時 25 分,第三名警員於深井碧堤半島商場截停被告及其母親,並拘捕被告。

大律師郭憬憲求情時指,被告無意使仼何人受傷,火勢不猛烈,很快便自己熄滅。被告亦非計劃行事,「當日連打火機都冇,要問人借」,她只是在參與合法的遊行中,受其他情緒高昂的人士影響,一時衝動才起了燒國旗的念頭,做了「好後悔嘅事」。

郭憬憲引述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知道自己「真的做錯了」,亦明白自己行為影響他人情緒。被告及其父母因事件被起底,收到死亡、強姦、接放學等威脅,被告因此常見父母偷泣,對他們感內疚,不知如何面對他們。

郭憬憲又呈上被告的校內成績單,指被告操作良好,除了中國歷史不合格外,英文、數學及體育科均成績優異。裁判官水麗佳隨即指,被告燒國旗,侮辱自己國家,可能和其中史科經常不合格有關,「恐怕要多睇中國歷史、民族多年來嘅進程」。

水官續指,現時在香港,年輕人也好,成年人也好,喜歡對自己國家的國旗隨意侮辱,被告的行為亦鼓勵他人,原則上要考慮阻嚇性量刑,因為「好多人唔尊重自己,唔尊重國家」,指此等行為「唔只係香港,係仼何國家都不能接受」。水官指,現時很多人對國歌及國旗不予尊重,「一響就噓,又做乜,又做勿」,故必須處以阻嚇性刑罰,「否則變相令人覺得好小事」。

郭憬憲則對法庭藉由 13 歲被告向大眾傳遞訊息的有效性存疑,指較早前有 22 歲示威者於示威活動中將國旗丟入噴水池,被判社會服務令 200 小時,律政司已就此提出覆核判刑,認為上訴庭會透過該案向社會大眾作出指引,及傳遞清晰的信息。郭憬憲又指,對國歌及國旗欠缺尊重的問題,是基於多元及複雜的原因,要解決問題,須循序漸進。

水官向被告指,現時社會環境屬極端,焚燒國旗這類行為對事情並無幫助。香港回歸 22 年,姑且不論被告對祖國是否存有感情,出於對自己民族的自尊,身為中國人,不焚燒自己國家的國旗是最起碼的尊重,強調這類行為是對自己國家及民族的一種侮辱。

水官認為被告對祖國再無感情,都不至於無原無故侮辱國旗,「唔知為乜」,質疑「枝國旗有咩得罪你」,「人燒你又燒,有咩意義」。水官強調,「無論你點睇中國政府嘅行為,都必須尊重呢個民族」。

水官坦言,若然被告年紀較大,或是她所想像的「狂妄之徒」,她會「毫不猶豫就送入去(監獄)」,又指她有考慮拘押被告,幸而被告成績不俗,「同無心向學,成日唔知去咗邊嘅學生唔一樣」,故先為被告索閱感化官報告,押後判刑。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