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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中環和你 Lunch 涉非法集結蒙面獲准離境 裁判官:保釋條件可寬鬆一啲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2月06日02:45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6日02:42

上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快閃堵路中,警方拘捕 28 人,指他們涉嫌非法集結及蒙面。其中一名黃姓被告被控「非法集結」及「在身處非法集會時使用蒙面物品」兩項罪名,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修改保釋條件。被告獲准離境直至明年 1 月初再訊。

被告黃樂文(35 歲),報稱會計文員,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在身處非法集會時使用蒙面物品」罪。辯方律師提交修改保釋條件申請,指被告需要離港。

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指保釋條件可以「寬鬆一啲」,被告可以在今日取回旅遊證件、可以離境,及不需要到警署報到,直至明年 1 月 5 日再訊為止。而其他保釋條件,如禁足令和宵禁令維持不變,但離港時可以獲得豁免。被告聞言後對庭外親屬微笑。

控罪指,被告於 11 月 12 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並且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分的蒙面物品,包括使用口罩、面巾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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