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高院裁定緊急法違憲 大公社評炮轟判決 「律政司大可考慮提請人大釋法」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1月18日22:24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8日22:24

高院昨裁定禁蒙面法的立法過程、即透過《緊急條例》就其賦權行政長官同行政會議,在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時訂立規例違憲,警方暫停執行禁蒙面法。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刊出社評,指政府敗訴,不僅為「止暴制亂」增添不明朗因素,更對特區政府今後依法施政造成負面影響,認為大可考慮提請人大釋法,「司法問題或者有人稱之為『司法亂象』,到了不能不認真審視的時候。」

社評形容,目前緊急關頭,高院判決對暴徒而言何異於「天降神兵」,「蒙面人也隨即大量湧現街頭,後果堪虞!」

社評批評,香港高院作出的判決,令人無法看到其對止暴制亂的應有承擔,甚至是背道而馳。「司法獨立」當然是好東西,但如果司法獨立不符合香港整體利益、市民福祉,衝擊「一國兩制」,「人們難免會質疑,這到底是『司法獨立』,抑或藉「司法獨立」之名掩飾其他政治目的?」

大公報社評認為,法律界人士建議特區政府上訴,可謂應有之義。又指由於基本法第四十八條授予特首權力,有關條文或有不同理解,律政司大可考慮提請全國人大釋法,「正本清源」,「回歸以降,人大曾五次釋法,非但沒有損害基本法權威,反而豐富了『一國兩制』的實踐。該釋法時就釋法,何懼別人說三道四!」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