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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否認襲警 警長供稱打黑衣人為反射動作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0年06月03日11:18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3日08:11 • on.cc 東網
趙駿賢涉嫌用胡椒噴霧襲警,案件於東區法院開審。
趙駿賢涉嫌用胡椒噴霧襲警,案件於東區法院開審。

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全港大三罷,演變成激烈警民衝突,一名22歲男學生被指在灣仔以疑似胡椒噴劑噴向一名警長及身懷一支伸縮棍等,被控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4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3日)在東區法院開審。警長A供稱,他事發時正便衣執勤,但未有佩戴委任證,當他截停被告時突感到臉頸刺痛灼熱,疑被不明東西噴到。

被告趙駿賢共被控4罪,除襲警外,另有兩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控罪指控他於2019年11月11日,在灣仔日善街近祥德里交界,襲擊正執行職責的警長A;並於灣仔愛群道18號伊利沙伯體育館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疑似胡椒噴劑、一支伸縮棍及一個含有煙火物質的圓棒狀物體,以及無適當牌照而管有一部無線對講機。

控方早前為警長A申請匿名獲批,A供稱當日駐守跑馬地公眾活動管理小隊,以便衣在灣仔一帶巡邏,行至天樂里時,有約6名蒙面黑衣人由日善街向愛群道方向跑去,他立即拔出警棍戒備,並成功在日善街攔截本案被告,惟期間他突感到臉及頸一陣灼熱刺痛,被告更一度掙脫逃走,其後新伊館外再被制服拘捕。

警長A在辯方盤問下承認,當時因「電光火石」故無時間佩戴委任證,到拘捕被告時又因時間緊迫而忘記佩戴。他否認曾用警棍打過被告,但有舉起過警棍,強調只是用合法武力攔截被告。

惟辯方播出日善街當日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A不只一次揮警棍打過黑衣人,A看罷片段後解釋那是反射動作,並說「唔記得有打過」。辯方並指出,影片也拍不到有任何人向他噴射不明物品,A同意。

辯方質疑A為何要無端用警棍從後打黑衣人,他解釋因為對方沒有停下。辯方又指,被告根本無襲擊過A,A也從沒有在新伊館截停拘捕過被告,A表示不同意。

控方另傳召警員鄧永全作供,他稱當日見到警長A截停被告後,被告曾舉起右手,之後有一陣噴霧在警長肩上出現,他相隔20米也感到眼睛刺痛,思疑是胡椒噴霧。

被告一度掙脫,跑到新伊館外他便舉高雙手,右手仍拿著一支思疑胡椒噴霧,表示「阿sir我跑唔郁嘞」。鄧表示見狀上前與A一同制服被告,扯去其黑色頭套再將他帶返灣仔警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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