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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願赴台自首 林鄭:是一個釋懷的結局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19日09:03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9日08:58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近日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表明願意到台灣自首,林鄭月娥今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特區政府會積極為他跟進,包括警務處發信給台灣刑事警察局,清楚表明陳同佳決定自首,港方願意提供協助。她形容,對受這件事影響的人是一個釋懷和寬心的結局,重申政府很願意安排或協助陳同佳返台灣自首,「這次他決定自首,看來出路是透過一些協助和安排,讓他可以落實他自己的心願,返回台灣自首。」

她指,政府沒有派出任何人接觸陳同佳,亦沒有邀請人說服陳同佳自首,又透露死者潘曉穎父母一直有寫信予保安局長李家超,期望港府有方法令事件沉冤得雪,相信現時情況可讓二人釋懷。

在台灣負責偵辦案件的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邱智宏表示,由於台灣早已發布通緝令,陳同佳只要入境便可逮捕,並送往地檢署歸案,然後作後續刑事程序,與其他外國疑犯沒有分別。至於有指陳同佳只屬「投案」而非「自首」,有機會被判死刑,邱智宏則稱無法評論,需視乎實際案情而定。台灣刑事警察局指已收到香港警務處來函,但由於過去並無類似案例,會持續與相關單位討論。

陸委會指,台灣對有關案件由始至終立場一貫,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但香港未有提供該案任何在港證據,批評香港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陸委會又呼籲香港扣押陳同佳,追訴殺人罪行,但港府昨晚則發新聞稿稱,律政司沒有足以控告陳同佳在台灣涉殺人的證據,且陳同佳在台灣涉嫌犯下的罪,香港法庭並無管轄權,不可能續押陳同佳或向他追訴涉嫌在台所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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