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陳同佳明日出獄 律政司說無法律依據繼續扣押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15:10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2日15:18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星期三將在本港刑滿出獄,台灣的陸委會致函港府,正式提出派員前往香港,押解陳同佳返台受審;台灣傳媒說,台方得悉陳同佳可能在明早坐飛機到台灣投案,因而提出派員赴港的要求。律政司晚上回應指,任何人在香港因干犯罪行服刑完畢後都會獲釋,政府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香港是法治社會,政府部門不能隨意行使職權,犯案者因應通緝令而自首,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能使公義得以彰顯,斷然拒絕犯案者自首,是罔顧公義及極不負責任的做法,亦有違法治精神。

律政司又說,已對這宗殺人案謹慎和全面考慮警方的調查及所得證據,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疑犯清洗黑錢的罪名,並沒有足夠證據就其他罪行向他在香港法院提出刑事檢控。律政司強調,絕對不會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若疑犯在香港被判無罪,基於「一罪不能兩審」的法律原則,他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未必能夠就同一犯罪行為再被起訴,最終可能不需要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指為免殺人犯逍遙法外台方將派員到香港押解陳同佳返台(資料圖片)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指為免殺人犯逍遙法外台方將派員到香港押解陳同佳返台(資料圖片)
律政司表示無足夠證據對陳同佳涉殺人案在港提刑事檢控(資料圖片)
律政司表示無足夠證據對陳同佳涉殺人案在港提刑事檢控(資料圖片)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